宝能集团再被限高,下落不明!深圳市罗湖区法院称其没有可供处分的财产

更新时间:2023-11-10 10:50:29作者:橙橘网

宝能集团再被限高,下落不明!深圳市罗湖区法院称其没有可供处分的财产

界面新闻记者 | 李昊

界面新闻从一位宝能前员工处获取了《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查证结果通知书》(下称《通知书》),该份《通知书》落款为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下称罗湖法院),落款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


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发布的通知书

《通知书》显示,由于宝能集团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罗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受理。

《通知书》指出,在执行过程中,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宝能集团的财产进行了查证。经向银行、国土、工商、证券、车管等相关部门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 (其他) 可供处分的财产。因此,本案被执行人没有可供处分的财产

宝能集团没有可供处分的财产,意味着什么?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修蛟向界面新闻表示,法院决定要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即“终本”。“终本”前法院要进行“五查”,即向五个部门查询被执行人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没有可供处分的财产,并不意味着资不抵债。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处分的财产,就是说被执行人可能有财产,但还不能进行处置,比如资产全部被抵押、查封了”,李修蛟分析道,“另外也不排除大额资产不好处置的可能。比如说劳动者与公司的纠纷为几十万,公司没有现金、汽车等小额方便执行的资产,公司的大楼值几千万上亿,也不能说卖楼来还钱。”

《通知书》显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时罗湖法院将依法决定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行为,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将被执行人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值得一提的是,宝能集团已多次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多次被限制高消费。天眼查显示,目前宝能集团有27条最高人民法院所公示的失信公司信息,有113条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信息。


天眼查显示的宝能集团自身风险

此外,《通知函》显示,因被执行人目前下落不明,罗湖法院无法有效通知被执行人到院接受调查。

被执行人宝能集团如何“下落不明”?是否意味着失联?

李修蛟表示,“公司、单位也可以说下落不明,具体情形可能如下:一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地址和实际办公地址不符,公告无法送达;二是公告已经送达,但没有得到被执行人的回应,即无法有效通知被执行人,同样视为不能够送达,也可以说下落不明”。

《通知函》指出,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目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之行为,深圳罗湖法院拟决定对其(或法人、主要负责人)实施拘留。那是否意味着宝能集团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可能面临拘留?

“拒不执行或拒不申报财产,说明情况可能是有财产而拒不执行,可能构成拒执罪,会对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但如果说被执行人没有任何执行能力,就无法推测被执行人是恶意不执行,便无法对其进行拘留”。李修蛟表示。

延伸阅读

上海银行起诉姚振华等相关方 追讨25.8亿元借款本金及利息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晓晖 2023年10月14日,上海银行(601229.SH)发布一则公告称,因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该行向深圳托吉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托吉斯科技”)、宝能控股(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宝能控股”)、姚振华在内的六名被告人,追讨25.8亿元的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和复利。

姚振华是宝能控股的董事长,目前已经陷入债务危机。


姚振华陷入债务危机

追讨25.8亿元本息

公告显示,被上海银行列入被告的有六名,分别是:托吉斯科技、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深业物流”)、托吉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托吉斯集团”)、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宝能控股、姚振华。(下称被告一、二、三、四、五、六)

2020年12月24日,上海银行深圳分行(下称“深圳分行”)与托吉斯科技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约定托吉斯科技向深圳分行借款人民币25.8亿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12月24日起至2023年12月24日止。

同时,深圳分行与被告二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与被告三签订《借款质押合同》,与被告二、三、四、五、六分别签订《借款保证合同》,约定由被告二、三、四、五、六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海银行称,深圳分行依约向托吉斯科技放款人民币25.8亿元。因托吉斯科技未依约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深圳分行依约宣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要求托吉斯科技等办理本息清偿手续。鉴于托吉斯科技六名被告均仍未履行还本付息或承担担保责任的义务,故深圳分行依法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与罗湖区旧城改造项目

托吉斯科技的注册资本为12亿人民币,成立日期是2017年8月9日。股权结构显示,该公司由托吉斯集团100%控股,托吉斯集团由深圳捷凯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捷凯实业”)100%控股。

捷凯实业穿透之后,是三名自然人股东:黄世龙、黄秀叶和王振圳。黄世龙、黄秀叶通过深圳市城建环艺铝制工程有限公司持有捷凯实业80%股权,王振圳持有捷凯实业20%股权。

黄世龙以56%的持股权,疑似托吉斯科技、托吉斯集团和捷凯实业的实际控制人。黄世龙曾在姚振华的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监事。

表面上看,姚振华与托吉斯科技无关联,经济观察网记者以“托吉斯”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能够得到39篇司法文书,多是合同纠纷,而且牵涉到宝能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姚振华为什么要为托吉斯科技的25.8亿元借款提供个人担保,目前尚不知道原因。

通过一些细节可以发现,托吉斯科技与深业物流曾经在2019至2021年参与了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的一个旧城改造项目。

项目最初是深业物流拿到的。

罗湖区政府发布的一份文件——《2019年深圳市罗湖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显示:“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生命健康创新基地城市更新单元”整体拆除面积约4.23万方,建设用地2.71万方,规划容积率11.9,规划计容建面约32.3万方,申报主体为深业物流。



涉及的旧城改造项目 图片来源:罗湖区政府

到了2021年6月,上述旧城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从深业物流变更为托吉斯科技,土地的所有权益,也归于托吉斯科技。

在与深圳分行签订的25.8亿元借款中,作为第二被告的深业物流,曾与深圳分行签订了《房地产抵押合同》对这笔借款进行担保。

在公告中,上海银行没有透露这笔巨额借款的用途,以及如何对其进行监管,只是表示托吉斯已经还不上利息,因此深圳分行对姚振华在内六名被告提起诉讼。

作为宝能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姚振华在多起诉讼中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还曾被讨薪员工围堵。

上海银行已对上述25.8亿元的贷款计提了相应贷款损失准备,预计该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针对类似贷款,有投资者向上海银行提问:“恒大事件对本银行影响有多大?”

上海银行回复,公司对恒大集团相关授信均已纳入不良,并审慎充分计提减值准备,风险整体可控。公司持续深化房地产业务授信全流程管理,积极主动防控房地产业务风险,促进房地产业务健康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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