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要摇号了?南昌市本级5宗共481亩地上线,起拍总价约34.88亿元

更新时间:2023-06-02 12:12:45作者:橙橘网

又要摇号了?南昌市本级5宗共481亩地上线,起拍总价约34.88亿元


据统计,此次共推出5宗经营性用地,共481亩用地,起拍总价约34.88亿元,涉及九龙湖、东湖区,5宗土地均在6月21日开拍。

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DAAJ2023014

该地块位于东湖区青山路口地铁站旁、阳明路以南、八一大道以西(JC302-E01地块)。


总面积34.57亩。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幼儿园用地、城市轨道交通用地,容积率1.0<FAR≤2.2。

起拍价916万元/亩(楼面价约6245.52元/㎡)

土地竞价上限为1053万元/亩(楼面价上限7179.62元/㎡)。

1、宗地实行“限地价”出让,采取“网上拍卖+随机摇号(线下摇号)”复合交易模式,具体参照《江西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南昌市“限房价、限地价”出让住宅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关于修正<南昌市“限房价、限地价”出让住宅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

2、竞买人应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开发资质要求。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购地资金须为企业自有合法合规资金。

3、土地受让人须无偿配建 5422.985m²商业建筑面积交由东湖区政府、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安置,并配合将房屋不动产权证分别登记至还建单位(个人)。 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与东湖区政府、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南昌市东湖区控规JC302-E01地块项目商业非住宅安置房配建协议书》,并按约定缴纳2200 万元配建安置房建设保证金。

4、JC302-E01 地块与地铁结构连接紧密的6016.95m²地下空间,已由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在地铁建设过程中同步完成了建设,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账户支付地下工程的建设成本 81781239 元(约8178万元)。

5、JC302-E01 地块内地面建筑物须与已建的地铁地面附属设施(含地铁出入口、安全出入口、风亭、冷却塔等)整体规划、有机结合。涉及地铁附属设施的改造、改建,土地受让人需经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并承担相关的费用。地块内地铁出地面设施含地铁出入口、安全出入口、风亭、冷却塔等设施需移交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6、JC302-E01 地块土地受让人在地块开发过程中要按照《南昌市轨道交通条例》的相关规定,确保地块开发过程中地铁运营安全。上盖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基坑设计方案应报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征求意见,并应开展上盖物业开发对地铁影响的评估工作。地铁车站上方开发应按预留柱网和荷载进行方案设计。

7、JC302-E01 地块商业体结构出正负零前,土地受让人不可办理商品住宅的预(销)售手续;JC302-E01 地块商业体结构封顶前,土地受让人可办理不超过75%商品住宅的预(销)售手续;商业体结构封顶后,可办理剩余商品住宅的预(销)售手续。

8、宗地出让业态条件由东湖区政府负责监管。

9、市轨道集团提供安置房配建协议书、已建地下空间平面图、预留柱网分布及荷载作为出让方案附件,随土地出让方案一并公告。

10、宗地受让人须按规划要求在地块内进行配套设施的建设,且须与住宅建设项目统一规划设计、同步配套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其中社区用房、养老设施、幼儿园等配套设施建成后应无偿移交给东湖区人民政府指定主管部门,并将产权登记至其名下。

11、本宗地内商品住宅的销售,应按项目首次批准上市时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执行。

地块编号:DAAJ2023015

该地块位于东湖区中大路以东、青山北路以北、康桥路以南(CD101-G07地块)。


总面积57.472亩.

规划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用地,容积率1.0<FAR≤2.5。

起拍价1150万元/亩(楼面价约6900.07元/㎡)

土地竞价上限为1322万元/亩(楼面价上限7932.08元/㎡)。

1、宗地实行“限地价”出让,采取“网上拍卖+随机摇号(线下摇号)”复合交易模式,具体参照《江西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南昌市“限房价、限地价”出让住宅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关于修正<南昌市“限房价、限地价”出让住宅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

2、竞买人应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开发资质要求。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购地资金须为企业自有合法合规资金。

3、宗地受让人须按规划要求在地块内进行配套设施的建设,且须与住宅建设项目统一规划设计、同步配套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其中社区用房、养老设施、幼儿园、托儿所等配套设施建成后应无偿移交给东湖区人民政府指定主管部门,并将产权登记至其名下。

4、本宗地内商品住宅的销售,应按项目首次批准上市时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执行。

红谷滩

地块编号:DAEJ2023018

该地块位于红谷滩区延安路以东、丽源街以北(JLH604-B02-02、03、04地块)。


总面积61.157亩,规划用途为JLH604-B02-02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JLH604-B02-03地块:幼儿园用地;JLH604-B02-04地块: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1.0<综合容积率≤1.96。

起拍价641万元/亩(楼面价约4905.66元/㎡)

土地竞价上限为737万元/亩(楼面价上限5640.36元/㎡)。

1、宗地实行“限地价”出让,采取“网上拍卖+随机摇号(线下摇号)”复合交易模式,具体参照《江西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南昌市“限房价、限地价”出让住宅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关于修正<南昌市“限房价、限地价”出让住宅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组织交易。

2、竞买人应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开发资质要求;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3、宗地受让人须按规划要求在地块内进行配套设施的建设,且须与住宅建设项目统一规划设计、同步配套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其中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社区卫生服务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幼儿园、托儿所等配套设施建成后应无偿移交给红谷滩区人民政府指定主管部门,并将产权登记至其名下。

4、宗地内商品住宅的销售,应按项目首次批准上市时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执行。

地块编号:DAEJ2023019

该地块位于红谷滩区九龙大道以西、龙兴大街以南(JLH603-A04、B01、B02、B03地块)。


总面积236.699亩,规划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兼容幼儿园用地,商业用地、兼容商务金融用地,1.0<综合容积率≤2.122。

起拍价742万元/亩(楼面价约5245.10元/㎡)

土地竞价上限为853万元/亩(楼面价上限6029.75元/㎡)。

土地出让条件:

1、宗地实行“限地价”出让,采取“网上拍卖+随机摇号(线下摇号)”复合交易模式,具体参照《江西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南昌市“限房价、限地价”出让住宅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关于修正<南昌市“限房价、限地价”出让住宅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组织交易。

2、JLH603-A04、JLH603-B01、B02、B03 地块作为一宗地统一规划、统一出让。本次出让不接受任何形式联合竞买,如竞得入选人为联合体,则取消其竞得入选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参加南昌市土地市场公开竞买;同时宗地竞得结果无效,宗地重新组织出让。

3、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4、宗地受让人须按规划要求在地块内进行配套设施的建设,且须与住宅建设项目统一规划设计、同步配套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其中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社区卫生服务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幼儿园、托儿所等配套设施建成后应无偿移交给红谷滩区人民政府指定主管部门,并将产权登记至其名下。

5、宗地内商品住宅的销售,应按项目首次批准上市时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执行。

6、受让人承诺从境外公司通过外汇管理部门引进1.2亿美元的境外资金(含同等币值的离岸人民币资金或港币)。其中2023 年内合计引进不低于 0.7 亿美元,用于本项目投资,资金可用于支付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开发建设资本等,剩余0.5 亿美元外资须在 2024 年 3 月前实缴到位。境外资金引进情况由红谷滩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管。

7、该宗地内 JLH603-B02 地块的计容建筑面积由受让人100%自持,自持期限为 10 年,自持时间从房屋不动产权证首次登记登簿之日起算。

8、该宗地内 JLH603-B02 地块的商业建设与该宗地内JLH603-A04 、 JLH603-B01 、 B03 地块的住宅预售挂钩。JLH603-B02 地块的商业建筑整体出正负零前,不可办理住宅预售;JLH603-B02 地块的商业建筑整体达到封顶前,可办理住宅预售面积不超过住宅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0%;JLH603-B02地块的商业建筑开业前,可办理住宅预售面积不超过住宅总计容建筑面积的 90%;JLH603-B02 地块的商业建筑开业后,方可办理剩余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预售。

地块编号:DAGJ2023016

该地块位于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芙蓉路以东、松雾路以南、青岚大道以西、荷风路以北(JQ301(B)-G02地块)。


总面积91.5亩,规划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用地,容积率1.0<FAR≤1.8。

起拍价396万元/亩(楼面价约3300.03元/㎡)

土地竞价上限为455万元/亩(楼面价上限3791.7元/㎡)。

土地出让条件:

1、宗地实行“限地价”出让,采取“网上拍卖+随机摇号(线下摇号)”复合交易模式,具体参照《江西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南昌市“限房价、限地价”出让住宅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关于修正<南昌市“限房价、限地价”出让住宅用地使用权交易规则(试行)>的通知》组织交易。

2、竞买人应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开发资质要求。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购地资金须为企业自有合法合规资金。

3、宗地受让人须按规划要求在地块内进行配套设施的建设,且须与住宅建设项目统一规划设计、同步配套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其中社区服务站(含党建工作站、居委会)、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邻里中心养老服务站)、6 班幼儿园和2班托儿所,由受让人无偿建设并移交给经开区管委会指定主管部门,并将产权登记至其名下。

4、宗地内商品住宅的销售,应按项目首次批准上市时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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