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因9050万案款未履行被法院公告

更新时间:2023-12-25 18:38:35作者:橙橘网

郑爽因9050万案款未履行被法院公告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因郑爽未履行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经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向郑爽送达公告:因未履行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已向法院申请执行,现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以后执行中作出的法律文书,如,限制消费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等决定书,查封、扣押、冻结、扣划、扣留、提取、拍卖、变卖等裁定书,以及评估报告等法律文书,情况没有变化的,不再另行公告送达。情况没有变化的,不再另行公告送达。


此前,郑爽已因此案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9050万元。


据读创此前报道,东开之星为郑爽主演影视剧《翡翠恋人》出品方之一。《翡翠恋人》号称“中韩合拍400亿巨作”,于2016年拍摄完毕,为2015年热播剧《克拉恋人》的后续作品。后因郑爽“代孕弃养”、偷逃税等丑闻迟迟未能播出。

2021年,东开之星就曾向郑爽提出索赔,索赔金额为8050万元。

随后,郑爽提起上诉,称自己已居住于上海市黄浦区超过一年,结合“级别管辖”的相关规定,请求将该案移送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撤销原审裁定。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