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牛股“地天板”后公告:7亿元股权买家是它!
2023-12-26
更新时间:2023-12-26 16:22:20作者:橙橘网
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周洁
12月25日晚,威创股份(002308.SZ)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于11月3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张书晗、于11月30日收到独立董事张文栋的辞职报告,于近日收到财务负责人温晶晶、独立董事高芝平、耿志坚的辞职报告。辞职后张书晗、温晶晶、张文栋、高芝平、耿志坚将不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就在此前一天,即12月24日晚,威创股份曾发布公告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台州市中数威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中数威科”)的有限合伙人的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阳光集团”)实控人陆克平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在当晚,四环生物(000518.SZ)、江苏阳光(600220.SH)也分别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陆克平被证监会立案查。
对于此事,12月25日,时代周报致电了四环生物,一名负责人表示:“我们就不接受采访了,因为这个事情跟四环生物没有任何关系,公告里写得很清楚了。”
同日,江苏阳光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我们是股份公司,我们不清楚,您可以问问集团公司那边。”随后,记者拨打了江苏阳光集团的电话,被告知“我们办公室主任今天出差了”。
继25日跌停之后,12月26日开盘,威创股份迎来连续第二个跌停板,股价跌至3.91元。
年内连续两次被立案调查
陆克平,曾被称为“毛纺巨子”,1944年出生在江苏省江阴市,1986年在江阴市新桥镇创办了江苏阳光集团。在2005年胡润中国富豪榜中,陆克平以14亿元的财富位居第124名。
然而,这位“毛纺巨子”近年来的事情颇多。
2020年5月,陆克平因涉嫌操纵四环生物股价,被中国证监会处以终身市场禁入和2734万元的罚款。2023年10月,江苏阳光曾披露公告称,公司接到间接控股股东陆克平通知,陆克平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证券市场操纵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仅仅两个月之后,陆克平再度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不过,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四环生物和江苏阳光都明确否认了陆克平立案与公司的关联,而威创股份没有直接表态。
12月24日,四环生物与江苏阳光均公告称,此次陆克平被立案调查与公司无关,“目前,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状况正常。”。
同日,威创股份则公告称,公司会在陆克平被调查的过程中,主动协助中国证监会的工作,并按照监管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陆克平的立案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12月22日,威创股份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也收到了证监局立案调查书。同日,威创股份还发布公告,因“公司拟收购方刘钧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刘钧立案。
被挪走的13.3亿元资金
根据威创股份12月22日的公告,经公司自查,9月20日,江苏阳光集团与江西西岭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岭能源”)签订了《股权转让合作框架协议》,未来十二个月内西岭能源将通过投资关系取得中数威科控制权。
这与威创股份有何关系呢?签订人江苏阳光集团是威创股份的控股股东——中数威科的有限合伙人蒙萨斯(台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萨斯”)的控股股东。
天眼查显示,蒙萨斯的法定代表人陆宇是陆克平的儿子,也是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实控人。
陆宇是2021年1月进入威创股份任职总经理助理,2022年10月底被聘为威创股份总经理,2023年6月被选举为威创股份董事长。
就在市场认为,西岭能源会按照计划收购中数威科的控制权时,西岭能源实际控制人——刘钧却悄然进行着一场大规模的资金挪用。
从2023年9月28日至10月27日,刘钧通过共管的银行账户将威创股份的13.3亿元资金划拨到其控制的银行账户。10月31日,刘钧全额归还了这笔资金。
然而,这只是暂时的平静。从11月1日起,刘钧又分次分批将威创股份的资金划出,截至公告披露日,资金尚未归还公司。
威创股份披露自查公告后,深交所当日晚间紧急下发关注函,“本所对上述事项表示高度关注,你公司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手段追回相关资金,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对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进行认真自查和整改。”
对此,12月25日,时代周报记者致电致函了威创股份,然而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电话已无法打通。
同日,江苏阳光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我们也不清楚此事,和威创股份交易的也是集团那边。”
消失的“威创股份相关情况说明”
不过,12月25日,据江苏阳光集团官网,威创股份发布了关于威创股份的相关情况说明,主要表示“公司和上层信息披露义务人都不存在违规信息披露”。
江苏阳光集团于2023年9月请威创股份向深交所咨询“阳光集团持有的威创股份上层股东中数威科上层LP蒙萨斯股权转让需不需要公告?”威创股份董秘办多次咨询深交所监管员。
情况说明称,时任监管员明确回复“股权变更完成后拿到工商变更通知书后再公告”。并且当时是证监会减持新规颁布期间,时任监管员回复“任何减持包括上层协议转让都不允许公告。”深交所监管员连二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都不让发,通知公司“减持新规期间,证监局每周都有窗口指导意见”,监管员要求“公司每周咨询监管员,看窗口指导意见能不能披露股权交易”。威创股份把交易所意见原话回复了江苏阳光集团。
其中提到,西岭能源收购威创股份上层股东中数威科上层LP蒙萨斯的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持有的蒙萨斯的股权,只是威创股份控股股东上层的上层的上层的交易。相关事件的公告时间顺序是——上层交易完成且工商变更完成、威创股份收到工商变更通知书后,再由威创股份发函给控股股东中数威科询问是否此次变更造成实控人变化,拿到控股股东回函后,威创股份才可以一并公告这次交易。
因此,威创股份认为,“目前交易还未完成,也未进行工商变更,公司和上层信息披露义务人都不存在违规信息披露。”
有意思的是,当12月26日,时代周报记者再次浏览江苏阳光集团官网的时候,“要事说明”频道与“威创股份相关情况说明”已经没有了。
图片来源:江苏阳光集团官网
威创股份12月25日晚还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不过威创股份同时表示,根据相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期间,暂由公司董事长陆宇代行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的职务,同时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人选。“两位高管辞职后不能免除其履职期间应承担的责任,同时如其履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