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欠缴土地出让违约金 自然资源局不作为被立案

更新时间:2023-12-27 07:53:08作者:橙橘网

房企欠缴土地出让违约金 自然资源局不作为被立案

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举行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最高法行政审判庭庭长耿宝建介绍,2017年7月至2023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87.5万余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8.8万件,行政公益诉讼78.7万件。

一起典型案例显示,某房地产公司欠缴土地出让违约金341.6万元,当地自然资源局存在怠于履行收缴违约金职责的情形,损害国家利益,检察机关对自然资源局立案调查,土地出让违约金得以足额收取,国家利益得以充分保障。

  成效

  “4+N”管辖领域和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耿宝建称,从办案效果看,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约804万亩;回收和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4998.5万余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113.6亿元;督促查处、回收假冒伪劣食品约199.1万千克;查处、回收假药和走私药品约6.1万千克;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约358亿元;收回被非法占用国有土地约6.5万亩;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的价值约184.2亿元。

耿宝建还介绍,六年来,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不断扩展,从最初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个领域,扩展到英烈权益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4+N”的管辖领域和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主要包括国有财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耕地保护、英烈权益、文物保护以及农民工劳动报酬等领域,涉及社会生活多个方面,对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具有积极引导作用。其共同点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诉前、诉中和判后各司其职,精准发力,推动被诉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实现了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例

  检察院监督促履职,将违约金收缴到位

典型案例显示,2017年12月18日,某房地产公司竞拍到龙山县一宗68670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公司与龙山县自然资源局于2018年1月15日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出让金共计2.3亿元,分别在2018年2月、2019年1月前缴纳1.3亿元、1亿元,未按时缴纳的违约金标准为日均1‰。

某房地产公司按期足额缴纳第一笔款后,第二笔款到期仅缴纳4500万元,之后分五次陆续缴清欠缴的本金5500万元,由此产生违约金341.6万元未缴。龙山县自然资源局遂于2020年12月21日向某房地产公司下达《催缴告知书》,要求该公司15日内缴齐上述违约金,逾期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后,该公司仍未缴纳,该局亦未向法院提出申请。该局存在怠于履行收缴土地出让违约金职责的情形,损害了国家利益。

龙山县人民检察院对龙山县自然资源局立案调查,于2021年8月31日向该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职责,将违约金收缴到位,并告知两个月履职期限。该局逾期未书面回复亦未收缴。按照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省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的实施方案》,花垣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龙山县、吉首市、保靖县、永顺县一审行政案件。根据《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相关规定,需要提起诉讼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人民法院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龙山县人民检察院遂将案件移送花垣县人民检察院起诉。同年11月17日花垣县人民检察院以龙山县自然资源局为被告,向花垣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履行收缴涉案违约金341.6万元的职责。

花垣县人民法院立案后,及时与龙山县自然资源局和花垣县人民检察院沟通,努力做督促协调工作,促使该局于2021年11月18日收齐了某房地产公司欠缴的涉案违约金,并提交了收款凭证。花垣县人民检察院遂以行政公益诉求已全部实现为由,决定撤回起诉。花垣县人民法院经审查,最终裁定准予撤诉。

意义

  维护诚信体系和行政协议的严肃性

“两高”在阐述该案典型意义时称,土地出让金是国家财政收入重要来源之一。企业欠缴会严重影响国家对收入的管理支配,损害市场和社会诚信体系。针对该领域突出问题,如何以较少成本实现最大效益,检察公益诉讼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案土地出让违约金得以足额收取,国家利益得以充分保障,离不开法院和检察院相互配合。对某房地产公司拖欠的巨额违约金,作为合同相对人和履责机关的自然资源部门,经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和人民法院积极协调、释法说理等,最终认清问题并切实履责,维护了社会诚信体系和行政协议的严肃性。

采写:南都记者 刘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