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三金(002275.SZ)或收土地收储补偿1.11亿元
2023-12-27
更新时间:2023-12-27 19:54:41作者:橙橘网
关于解决夏邑县国有土地上不动产登记
历史遗留问题的
公 告
为进一步妥善处理我县中心城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的意见》(豫自然资发〔2021〕34号)、《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国有土地上集资合作建房等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商政〔2023〕17号)、《夏邑县解决国有土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夏政〔2023〕50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日前结束。
二、登记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解决2016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的,县中心城区(东至东三环,西至西环,南至华夏大道,北至北环)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已建商品房(住宅)、个人独院等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已列入棚户区、旧城区等改造或征收范围(已下征收决定或实施征收)、政府控制开发建设范围的不动产不列入解决范围;纳入问题楼盘的项目不按本方案处理;小产权房以及权属有争议的房屋不按本方案处理;未纳入本方案处理范围的历史遗留问题另行出台文件解决。
三、申请办理所需材料
1、房屋已登记的请您携带以下资料:申请人持房产证、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薄(验原件收复印件)及相关资料(如: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料审核组提出申请;
2、房屋未登记的请您携带以下资料:申请人持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薄(验原件收复印件)及相关资料(如: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许可证、该宗地的相关建房票据等)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料审核组提出申请;
3、独院房屋办理登记的请您携带以下资料:申请人持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薄、土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及相关资料(如: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许可证、该宗地的相关建房票据等)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料审核组提出申请:
4、安置土地办理登记的请您携带以下资料:申请人持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薄、拆迁安置证明、政府批复文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及相关资料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料审核组提出申请。
四、办理(咨询)地点、电话
办理地点:夏邑县建设路与一环路交叉口向北80米路东原税务局办税大厅
特此公告
夏邑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20日
来源:掌握夏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