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海洋王收监管函:公司治理不完善等

更新时间:2023-12-29 21:34:08作者:橙橘网

V观财报|海洋王收监管函:公司治理不完善等


  中新经纬12月29日电 29日,深交所向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海洋王”)下发监管函。


  来源:深交所网站

  深交所表示,根据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276号)和《关于对杨志杰、陈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77号),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公司治理不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未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未记录相关人员发言要点,个别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统计不准确。

  二是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子公司深圳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对部分灯具销售业务错误地按照履约进度计算确认收入、将部分已完工但尚未结算项目在财务报表中错误列示为存货、未及时调整部分项目预算总成本、未对2020年末已完工未结算工程项目相关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等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行为。

  轮值总裁杨志杰以及轮值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陈艳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深交所表示,希望该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中新经纬注意到,今日稍早,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治理不完善、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公司被深圳证监局要求责令改正,杨志杰、陈艳被警示。

  公司官网信息显示,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8月,是一家自主研发、生产及销售各种专业照明设备、照明+智能控制系统、服务产品,并承揽各类照明工程项目的民营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

  业绩方面,该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收11.42亿元,同比下降5.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00.8万元,同比增长0.98%。(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