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解读(意见稿)

更新时间:2023-10-09 17:49:38作者:橙橘网

惠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解读(意见稿)

  注:以下内容属于意见稿,并没有明确实施!

  《惠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实际,市住建起草了《惠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分配、使用、监督管理等活动。

  一、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标准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二、公共租赁住房面向哪些对象出租?

  面向在本市城镇生活或工作符合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以及环卫、公交等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集中配租。

  三、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满足什么条件?

  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满足《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一是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居民,须在本县(区)城镇生活或工作、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低于规定面积、收入符合限额标准、未正在本县(区)享受住房保障,二是非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人员,除上述规定条件外,还须持有所在县(区)城镇居住证、在同一用工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等。

  四、收入限额如何划定?

  按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划定。

  五、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户型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房型与配租对象家庭人口相对应,原则上:单身居民或夫妻2人家庭分配单居室或一房一厅,其他2人家庭分配二房一厅;3人家庭分配二房一厅或者二房二厅;4人家庭分配二房一厅、二房二厅或三房一厅;5人以上家庭可分配三房一厅。具体房型分配原则,以公布的分配方案为准。

  六、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及租金补助

  《办法》第二十五、二十六条,公共租赁住房房屋租金标准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物价变动情况和住房保障水平进行定价和适时调整,对符合本县(区)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的住房保障对象,按房屋租金的40%-98%分档补助。

  七、如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

  ①向户籍或者就业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初审→②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③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公积金、税务等相关部门(单位)对收入财产状况进行核对和认定→④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核公示合格后,摇号列入轮候册。

  八、轮候超过1年、符合规定条件可申请领取住房租赁补贴

  符合规定标准的城镇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和支出型住房困难家庭,依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住房租赁补贴应保尽保。轮候时间超过1年未获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申请在后续轮候期间领取住房租赁补贴。

  九、公共租赁住房如何监管?

  申请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存在隐瞒、虚报、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不正当手段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将通过征信惩戒、一定年限内不予受理住房保障申请等方式处理。

  承租人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期间,存在擅自转租(转借)、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拖欠租金或拖欠租金累计9个月以上、拒不配合住房保障部门监督检查、将公共租赁住房用于经营性用途或者改变使用功能、改建(扩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通过限期改正、罚款、纳入征信惩戒、收回保障房、一定年限内不予受理住房保障申请等方式处理。

  来源:惠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https://www.huizhou.gov.cn/hdjlpt/yjzj/answer/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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