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私募基金成险资热议话题,“权益法入账”渐成行业共识

更新时间:2024-01-04 22:39:59作者:橙橘网

设立私募基金成险资热议话题,“权益法入账”渐成行业共识

在2023年即将进入尾声的时候,中国人寿、新华保险两大险企共同出资500亿元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消息在行业内掀起一阵讨论的热潮。

业内针对这件事讨论的话题主要包括这支基金的投向是什么?和直接投资相比,为何要以设立私募基金的方式来进行?这种形式又是否具有行业可复制性?针对这些问题,第一财经在近期采访了多位业内人士,来分析可能的答案。

基金投向何方?

中国人寿、新华保险近期同步公告了相关信息:拟各出资250亿元共同发起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设立的私募基金公司暂定名为鸿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下称“鸿鹄基金”)。新华保险控股子公司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人寿控股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出资500万元共同发起设立基金管理人公司,暂定名为国丰兴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担任上述私募基金公司的管理人。试点基金期限为10+N年,基金初次备案期限为10年。

华西证券表示,与此前险企所设立的私募股权基金不同,此次拟设立的“鸿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我国保险公司直接投资的首个私募证券基金。此前也存在险资投向私募证券基金的情况,但往往是通过投顾方式等“间接”实现。相比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投向一级市场非公开发行及交易的股权,私募证券基金主要投向二级市场公开交易的股票、债券、期货、基金等。

中国人寿和新华保险也公开回应了关于这支私募证券基金的投向。新华保险表示,设立该基金将进一步增加符合公司投资策略的长期投资资产。中国人寿方面则表示,该基金拟投资于公司治理良好、经营运作稳健的优质上市公司股票,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投资运作,根据市场形势把握建仓时机,动态优化策略。

券商普遍预计,二级市场的低估值、高股息率股票会成为这支基金的首要投资标的。

基金因何而设?

在这个时点上这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横空出世,有何目的?

券商分析师及业内人士均认为,其主要目的是响应监管对于长期资金入市的号召,向市场释放积极信号。

东吴证券认为,该私募基金的设立体现了监管引导自上而下鼓励头部险企充分发挥在权益投资领域的“头雁效应”。将有利于发挥好保险长线机构投资者的积极作用,拓展保险资金参与资本市场的广度、深度,实现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共同发展。

2023年下半年,监管对于引导保险资金进一步入市的相关政策陆续出台。《关于优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的通知》9月发布,对于保险公司投资沪深300指数成分股和科创板上市普通股票等权益资产进行了风险因子的下调。而10月发布的《关于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的通知》,则明确对国有商业保险公司净资产收益率(ROE)的考核方式由“当年度指标”调整为“3年周期指标+当年度指标”相结合。

事实上,A股目前的低估值以及对我国经济向好以及企业盈利预期的判断,使得大部分保险资管人对于A股未来的走势都持看好的态度。

根据2023年12月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发布的针对2024年资产配置的“资产管理百人问卷”,101位保险资管人在给出对于2024年投资收益率表现最好的境内资产的判断时,有七成选择了A股。13%的受访者认为当前A股整体估值很低,58%认为较低,27%认为基本合理。

为何不能顶格配置?

国泰君安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上半年新华保险权益投资占比24.6%,中国人寿权益投资占比22.8%,距离两家公司权益投资上限30%仍有一定空间。

金融监管总局最新发布的2023年11月行业数据显示,月末27.3万亿元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中,投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有3.38万亿元,占比为12.38%。如果以29.6万亿元资产总额来计算,则这一比例进一步降至11.4%。尽管股权和证券投资基金是较为狭义的权益投资范围,同时根据每季末偿付能力的高低每家险企的权益资产投资上限也有所不同,从最低的不得新增到最高的不超过上季末总资产的45%,但总体而言离权益投资上限尚远是目前整个保险资产端的现状。

既然险资近两年对A股的未来走势均较为看好,为何不能顶格配置?

一名保险公司投资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除了个别较为激进的险企外,大多数稳健的保险公司,尤其是大型保险公司,很难能做到权益投资的顶格配置。“保险资金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是一种多目标协同的结果。”

这名投资负责人所说的多目标,除了宏观经济、资本市场情况、行业及个股基本面等投资收益目标相关因素之外,还包括需要考虑产品负债端的期限、预定利率等,进行资产负债匹配管理;也需要考虑较易波动的权益资产,其价格变动在财务上对于利润表的冲击,尤其是在今年部分上市险企实行了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之后,部分权益资产的公允价值波动将直接体现在利润表中,将对利润表现的稳定性产生更大的影响;同时,股票等权益资产在“偿二代”下风险因子相对较高,因此大量增持股票会使得最低资本占用迅速增加,对偿付能力产生一定压力,进而反过来影响负债端的业务开展以及资产端的各类投资限制。

“最终,保险公司投资资产的期末余额中权益部分占比多少就是一个多因素互相作用和牵制下动态平衡的结果。”上述投资负责人表示。

私募基金形式可复制性强

那这次两大险企大张旗鼓地采用私募基金的形式是否可以解决部分制约因素?

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鸿鹄基金的横空出世其中可能就暗含了上述部分方面的考虑,其中运用私募基金的形式在会计处理上的不同安排可以缓解利润波动被认为是其中的重要原因。

多名券商分析师在研报中均提到了这点。他们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在鸿鹄基金的股权结构中,两家险企均持有50%,可认为具有重大影响,因此两家险企对于私募基金的投资可以分类为长期股权投资,并用权益法来进行后续计量。国泰君安非银分析师刘欣琦就在研报中表示,在当前权益市场波动背景下,保险公司权益投资加剧利润表波动,是制约加大权益投资的重要考量因素。本次两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的投资架构,预计核心目的在于缓解利润表波动。

一名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对第一财经记者分析称,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中,金融资产从四分类变为三分类。原准则下可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买卖差价计入利润表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一分类在新准则中消失。而在新准则下,正常情况下权益资产会被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FVTPL),这一分类下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会被直接计入损益表。但根据新准则,在进行了一定的判定后,企业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FVOCI),该分类下金融资产的分红计入利润表,公允价值变动不会被计入利润表,但同时出售后的买卖差价也不能计入利润表。据第一财经了解,目前已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许多保险公司都会将部分权益工具指定进入FVOCI,以降低其市价变动对于利润表的波动影响。

除此之外,上述合伙人亦认为,和直接投资股票相比,设立私募基金对于类似个股集中度限制方面也可能有所裨益。

在偿付能力方面,根据“偿二代”7号规则《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的穿透计量》,由于偿付能力需要穿透到底层资产,因此受访人士认为即使设立私募基金,在偿二代下对于风险因子和资本要求并没有太大的差别。而针对此次设立私募基金对于两家险企偿付能力的影响,东吴证券测算数据显示,若两家险企的250亿元全部配置沪深300股票,则对中国人寿和新华人寿2023年第三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静态影响幅度分别为3.9个百分点和16.2个百分点,华创证券则认为不排除“偿二代”二期规则下,对该投资事项特殊豁免的可能性。

针对两家大型险企共同组成私募基金来投资二级市场的模式,市场普遍对该举措是否具有行业可复制性表示关注,因为这背后意味着更多保险资金的入市可能。对此,险资行业内的意见相对比较一致。

华西证券预计,未来会有更多类似基金设立,发挥好保险长线机构投资者的积极作用,加大保险资金参与资本市场的力度,实现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