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5日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主持例行记者会
2024-01-05
更新时间:2024-01-06 00:10:05作者:橙橘网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的通知》(发改办通知〔2013〕428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河美郡”住宅小区建设项目进行公示。
一、项目的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河美郡”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评估主体:靖远县乌兰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甘肃福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简介:“河美郡”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靖远县乌兰镇西关村五合路以北、秦安路以东、开元路以西、石门路以南。本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为:总用地面积38667平方米(约合58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1766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66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000 平方米。建设内容为3栋24层剪力墙结构住宅楼、4栋25层剪力墙结构住宅楼、1栋26层剪力墙结构住宅楼,1栋3层框架结构6班幼儿园,1层(局部2层)沿街商业服务网点(包含物业、居委会、便利店)及地下1层车库。本项目估算总投资40000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用3500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000万元,预备费2000万元。本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5月-2027年5月。本项目的实施对于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增加社区服务、提高安全保障以及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就以下几方面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
1、您是否支持项目建设,如有意见请说明理由;
2、您认为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社会及经济有何影响;
3、项目建设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是否会带来影响;
4、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参与方式
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通过电话、传真、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本项目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由衷表示感谢!
四、项目实施机构
实施单位:甘肃福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靖远县浙江商贸城10号楼3楼16室
联 系 人:尹晓刚
联系方式:18309371999
靖远县乌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日
来源:靖远县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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