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强抢劫案”启动再审,其兄为亡弟申诉八年后已患癌

更新时间:2024-01-30 15:11:23作者:橙橘网

“李四强抢劫案”启动再审,其兄为亡弟申诉八年后已患癌

1月29日下午,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从李奎星处获悉,其亡弟李四强犯抢劫罪一案的申诉有了新进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全面审查后,认为该案符合再审条件,决定指令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进行再审。


广东省高院发出再审决定书。受访者供图

此前,智力残疾的李四强,因怀揣抢劫案在逃人员刘某文的身份证,于2007年被南京警方抓获,后以刘某文身份被汕头龙湖区法院认定犯抢劫罪,并入狱服刑。

2016年李四强出狱两个月后因病去世,其携带着署名刘某文、李四强的2份法律文书引起了家人的注意,李四强生前称自己没有在汕头抢劫过别人。从此,李奎星走上了为弟申诉之路。

为弟奔走8年的李奎星已身患绝症

2023年,上游新闻记者跟随李奎星先后来到汕头市龙湖区法院、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其就李四强抢劫一案进行申诉。彼时上述部门均表示,该案件申诉已由广东省高院受理,当地已无权限答复。


李四强之兄李奎星满头白发。上游新闻记者 王凯 摄

"尽快给我弟昭雪平反,给我们家人一个安慰。"一头白发的李奎星回忆称,这些年,他已经为此事多次来到汕头,这样的结果并不意外,只是希望能尽快有个结果,因为自己的时间不多了。

2023年4月,李奎星从汕头返家不久便被确诊为胰腺恶性肿瘤、继发性肺恶性肿瘤和淋巴结继发性恶性肿瘤,并接受化疗。

李奎星表示,2005年李四强音讯全无,家人多方寻找后无果。多年后才得知弟弟因犯抢劫罪正在监狱服刑。2016年,李四强刑满释放,李奎星赶来接弟弟时发现,他携带着两份犯抢劫罪的法律文书,一份姓名为刘某文,一份是李四强。

李四强告诉李奎星,自己并未抢劫,因为揣着刘某文的身份证,被当成刘某文判刑。在监狱中,有管教发现李四强并非刘某文后,才有了前述两份法律文书。

经比对,两份文书中,第一份中的刘某文均被替换成李四强。也就是说,在狱中李四强找回了自己的身份,同时这个身份也成为了罪犯,李四强继续服刑。

得知弟弟的经历,以及根据判决书显示的案发时间,李奎星称彼时李四强就在老家,没去过汕头,"要是正常人似乎还能说得过去,哪个抢劫团伙要一个傻子行凶?"

李奎星认为弟弟是被冤枉的,并委托律师,希望还弟弟一个清白。李奎星回忆起当时的场景,揉了揉湿润的眼眶,因为在见到律师的当天晚上,李四强就去世了,"见了律师弟弟还夸我,给我竖个大拇指说真棒,想不到当天夜里就病危了。"

法律文书中的李四强与刘某文

多份法律文书显示,刘某文籍贯是安徽省利辛县李集镇,李四强家在该县孙集镇,两处相隔约30公里。2003年,刘某文伙同7人在汕头犯下多起抢劫案。2004年同案7人陆续被抓获,刘某文在逃。


图为李四强生前照片。受访者供图

2007年3月,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双闸派出所在检查外来暂住人口时,发现了持有刘某文身份证的李四强,认定其为逃犯并抓获。当年4月,汕头警方以刘某文之名将李四强逮捕。当年10月龙湖区法院作出(2007)龙刑初字第256号判决书,刘某文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2007年,在李四强于南京、汕头两地警方处的供述中,李四强均承认自己是刘某文,参与了汕头抢劫,并能说出刘某文的生日、住址和亲人姓名。

2009年,监狱管教发现李四强并非刘某文后,汕头公安曾对此进行调查并认定李四强是前述抢劫案作案人员之一,冒用了刘某文身份服刑。同年12月,汕头龙湖区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将前述(2007)龙刑初字第256号判决书中所有的刘某文更正为李四强,并替换了二人的个人情况。

记者多方了解到,2009年调查期间,李四强无法记住哥哥、姐姐名字,却记得曾参与的多宗抢劫。

自2016年起,李奎星委托律师先后向汕头龙湖区法院、汕头市中院对李四强抢劫案提起申诉,均被驳回。2017年汕头中院认为申诉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采纳,并出具驳回申诉通知书。

驳回申诉通知书提到开庭时李四强对所犯抢劫罪无异议,同案人、被害人陈述和辨认材料及证人、证言、证据足以认定其犯罪事实。发现李四强冒用刘某文身份后,警方、法院办案人员提审时,李四强多次供述除冒名外,原来交代的作案系(李四强)本人实施。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2022年8月初,两名刑满释放的刘某文同伙均表示不认识李四强,照片上的人(李四强)没有与他们一起作案。

上游新闻记者曾跟随李奎星前往汕头市公安局、汕头市公安龙湖分局,彼时均未获有效回复。

广东省高院指令再审

李奎星多方打探后得知,真正的刘某文此前藏匿在外,并于近年搬回安徽利辛老家居住。几经确认后,李奎星在2018年8月向安徽警方检举刘某文,称其作为汕头抢劫案真凶却逍遥法外多年。随后刘某文被安徽警方抓获,并移交给汕头龙湖警方。

据悉,刘某文犯抢劫罪于2023年2月2日被汕头龙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刘某文未上诉。也在当月,经媒体报道后,李四强一案引发社会关注,广东省高院曾发通报表示已受理李奎星的申诉,正在审查中。

2024年1月29日,广东省高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该院依法对申诉人李奎星就原审被告人李四强犯抢劫罪申诉一案,进行了全面审查,认为该案符合再审条件,决定指令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进行再审。

上游新闻记者 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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