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指下探回升涨0.19%,AIGC概念大涨
2023-12-02
更新时间:2023-11-12 21:32:30作者:橙橘网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和《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泰政规〔2011〕16号)、《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泰政规〔2012〕4号)的规定,为向花园新村地块房屋征收工程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备选名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范围
东至鼓楼北路、南至国庆桥、西至东花园路、北至花园新村北侧空地范围内房屋及附着物,具体范围以项目红线图为准。户数、面积以审计部门确认为准。
二、报名条件
1.在2022年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评估机构名录中的单位;
2.非承接本工程审计的评估机构。
三、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报名申请、单位介绍信(必须注明联系人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4.负责项目的两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和相应评估机构工作人员花名册;
5.近三年来征收(搬迁)评估业绩说明。
四、评估服务费标准
评估服务费标准:住宅房屋、营业用房15元/平方米,非住宅非营业用房12.5元/平方米,视工程完成情况考核给付。
五、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0日上午9:00-12:00。
六、报名地点
泰州市海陵区府前路26号,泰州市海陵区征收服务中心业务科214室;联系人:宗睿;联系电话:86232521。
特此公告。
泰州市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8日
(来源:海陵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