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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10-13 12:32:54作者:橙橘网
中新经纬10月12日电 2022年业绩预盈实亏,国联水产及3名高管收警示函。
业绩预盈实亏
12日晚间,国联水产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图源:国联水产公告
警示函显示,经查,国联水产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2023年1月30日,国联水产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称归母净利润)为2700万元至4000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下称扣非后净利润)为1200万元至2500万元。
4月18日,国联水产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对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予以修正,修正后实现归母净利润为-500万元至-1000万元,实现扣非后净利润为-1900万元至-2400万元。
4月29日,国联水产发布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2022年度公司经审计归母净利润为-757.68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2370.49万元。
广东证监局指出,国联水产业绩预告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相关数据相比差异较大,且涉及盈亏变化,信息披露不准确;同时,公司迟至2023年4月18日才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存在修正公告披露不及时的情形。
国联水产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忠、财务总监樊春花、董事会秘书梁永振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国联水产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决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国联水产表示,收到上述警示函后,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司严格按照广东证监局的要求,积极整改,落实内部问责。
7月已收监管函
中新经纬注意到,2023年7月,国联水产已因上述事项,收到深交所下发监管函。
图源:国联水产公告
深交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6.2.1条的规定。请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官网介绍,国联水产创建于2001年,公司专注于水产食品领域精深发展,以水产食品研制为龙头,现已发展成为一家全球化、全产业链和全渠道的跨国企业集团。
二级市场上,10月12日,国联水产高开震荡,收涨0.20%报4.90元,最新市值55亿元。(中新经纬APP)
【编辑:熊思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