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华正新材及时任董秘被监管警示:回复5.5G业务不客观不完整
2023-12-02
更新时间:2023-11-08 19:55:15作者:橙橘网
“毒土地”、索赔百亿......11月8日,一起巨额标的诉讼事件引发热议。
事情源于陆家嘴(600663.SH)近日一则公告。11月3日该公司发布公告称,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佳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佳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原告方”,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次诉讼系因土壤污染产生侵权纠纷,被告的有五方,分别为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苏州市苏城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陆家嘴请求判令苏钢集团承担赔偿100.43亿元的侵权责任,后续发现或明确实际金额高于该金额时,将增加诉讼请求或另案提起诉讼;被告二、三、四、五就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财经梳理公开信息发现,实际上,这并非陆家嘴首次披露涉案土地,此前相关土地已被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点名”,上交所也曾要求其披露相关土地进展。
曾经高额买下的资产,却出现严重土地污染,背后到底为何?
曾被环保督察组“点名”
这场官司,源自双方七年前的一场交易。2016 年,陆家嘴指定控股子公司佳湾公司和佳二公司(通过信托计划)组成联合体,竞得苏钢集团挂牌出让的绿岸公司95%股权,绿岸公司名下的主要资产为位于苏州高新区苏通路北、苏钢路东的 17 块土地使用权。
公开信息显示,当时共有30多家意向受让方递交申请,19家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经过222轮报价的激烈角逐,陆家嘴成功拿下绿岸公司,交易总金额为85.25亿元,其中绿岸公司95%股权成交价格为68.4亿元,还有相关债务16.85亿元。
但是,2022 年以来,陆家嘴及各方环境调查确定,绿岸公司名下14 块土地存在污染,且污染面积和污染程度远超苏钢集团挂牌出让时所披露的污染情况。同时,公司委托专业机构核查发现,在案涉土地的调规变性及出让过程中,各被告存在一系列违法违规、弄虚作假、不依法履职的侵权行为,共同导致了原告方受让存在严重污染的案涉土地。
第一财经梳理公开信息发现,实际上这并非陆家嘴首次披露涉案土地。
早在2022年4月,陆家嘴便发布公告称,公司从“中环网”上获悉,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事项,其中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绿岸公司”名下部分土地存在污染。
绿岸公司持有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浒墅关镇苏通路北、苏钢路东的苏地2008-G-6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约66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108万平方米,共分为17幅子地块,性质为住宅、商办、工业(研发)、教育等,已开发其中8幅地块。
在此之前,绿岸公司意外发现已建设教育设施的2号、13号地块及尚未开发的3号、4号地块均存在严重污染风险,土壤或地下水中诸多元素大幅超标,不符合该等地块原对应的规划用地标准。公司就土地污染事宜向当地政府部门进行了报告,并已暂停相关开发建设工作。
记者查询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发现,当时“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的第六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一文,确实提到了绿岸公司的相关情况,称苏州绿岸项目17幅土地,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结果显示多处地块土壤中苯并芘、萘严重超标,不符合用地标准。
2022年4月1日,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和浒墅关镇相关人员开展现场调查,问询了相关负责人、调阅了相关资料,根据现场核实情况和苏州绿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部分地块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风险。
同时,苏州高新区管委会成立工作专班,要求苏州绿岸公司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于2022年年6月底前,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制定,并抓紧组织实施,后续视调查结果依法开展相关工作,期间不得开展与土壤污染防治无关的活动。
6月17日,绿岸公司收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出具的7号、8号、9号、11号、12号、13号、17号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地块存在局部土壤或地下水污染因子超标。
反观苏钢集团挂牌时披露的信息,称绿岸公司名下地块中,非焦化区域的土壤和地下水基本未受到污染,可再开发利用;焦化区域的污染主要集中在4号地块局部区域,根据修复目标值,最终确定0-18米深度内,污染范围为17542平方米,污染土方量为39604立方米。
那么,公司在收购时是否考虑到污染问题?陆家嘴称,基于对公开市场股权挂牌信息的信任,以及对政府部门行政行为的合理信赖,审慎研究并依法履行合规审议程序后,通过下属企业竞得绿岸公司股权。股权交易后,绿岸公司已就苏钢集团所披露的污染范围进行了治理修复。
同时,陆家嘴组织专门力量核查发现,在苏地2008-G-6号地块调规变性及出让过程中,不排除苏钢集团、环境检测机构等存在涉嫌一系列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等可能,导致存在严重污染的土地进入公开交易市场,并在挂牌转让绿岸公司95%股权时隐瞒了相关信息。
问题处理有哪些难点?
土地污染一事曝出后,投资者及监管均给予较多关注。
2022年8月,有投资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问及陆家嘴将如何处理污染土地。该公司表示,目前已就该事项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正全力以赴开展处置、维权工作,已与苏州当地政府及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交涉,努力推进该等污染地块尽快启动详细调查工作。
去年底,陆家嘴还推进了重大资产重组,以133.19亿元收购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和前滩国际商务区的4处资产,增加建筑面积近100万平方米的土地储备。当时上交所问询函要求其披露,相关地块调查的最新进展,对后续重组推进可能造成何种影响,并说明解决措施。
但是,涉案土地问题的解决,目前来看并非易事。除了当下通过诉讼渠道,已开发地块如何处理,后续同样要拿出方案。
在停工前,苏州绿岸项目的学校、幼儿园、商业体、健身公园及部分住宅等均已完工且达到交付标准。已开发项目的8幅地块,2号、8号、9号、13号地块已竣工,12号地块处于停工状态,2号、13号地块为教育配套,8号、9号为商办、商业用途,12号为住宅用地。
因涉及教育用地,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此前对绿岸公司作出关于2号地块雷丁学校建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雷丁学校项目停止建设,罚款542.77万元”。今年6月30日,陆家嘴就此表示,绿岸公司向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判决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并已于2023年6月6日完成首次庭审,本案目前尚在审理中。
绿岸公司也因土地污染一事站到了“被告席”上。2023年5月11日,北京草原之盟环境保护促进中心以绿岸公司为被告提起环境公益民事诉讼,要求绿岸公司承担污染修复等责任。该两案均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2023年4月17日,北京市昌平区多元智能环境研究所以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苏城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被告,以绿岸公司为第三人,提起环境公益民事诉讼,要求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苏城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污染修复等责任。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记者,该事件要处理需要面临几个难点。首先如果涉及购房者,处理起来会比较复杂,购房者的权益需要保护;其次,该项目本身体量很大,问题解决起来需要时间,尤其是疫情后,很多之前的土地问题查证起来比较困难,整个周期会比较漫长;第三,如果拆除已建成的建筑,后期修复成本也比较高。目前陆家嘴方面提出诉讼,后续是否会有更多信息披露,还需要观察。
严跃进还提到,本次“毒土地”事件不单是一个案例而已,如果上升到行业高度,需要对工业用地的安全性问题提高重视,各地需要对该领域谨慎对待,接下来不排除会对工业用地的一系列政策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