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兄妹被控寻衅滋事案一审:两人分别被判四年、三年半,当庭上诉

更新时间:2023-10-08 15:03:58作者:橙橘网

唐慧兄妹被控寻衅滋事案一审:两人分别被判四年、三年半,当庭上诉

(原标题:唐慧兄妹被控寻衅滋事案一审:两人分别被判四年、三年半,当庭上诉 )

10月8日,唐慧的辩护律师朱孝顶告诉澎湃新闻,唐慧及其哥哥唐世科被控寻衅滋事罪一案,湖南永州道县法院以被告人唐慧、唐世科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年半。唐慧兄妹二人均当庭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道县法院 来源:受访者供图

此前的2023年7月12日至15日,唐慧及唐世科涉嫌寻衅滋事案在道县法院开庭审理。唐慧兄妹两人的辩护律师为他们作了完全无罪辩护。7月15日17时35分,此案庭审结束,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公诉机关指控唐慧及其哥哥唐世科三起犯罪事实,涉“宫外孕”寻衅滋事案、“碱中毒”寻衅滋事案、“野生樟树被采伐”寻衅滋事案。指控称,2010年5月至2021年9月,被告人唐慧为达到非法牟取暴利或其他非法目的,伙同其兄、被告人唐世科,采取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占用公私财物,恶意举报、诬告陷害、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以及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等方式,实施了一系列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案件详情

唐慧被控寻衅滋事案将开庭,指控事实最早发生于13年前

唐慧及其哥哥唐世科被指控寻衅滋事罪,引发关注。

7月6日,澎湃新闻从唐慧的辩护律师朱孝顶处获悉,唐慧及唐世科涉嫌寻衅滋事案将于7月12日9时许在湖南永州道县法院开庭审理,预计开庭至14日,共三天。目前唐慧、唐世科分别被羁押在永州市看守所、道县看守所。


法院出具的出庭通知书

朱孝顶提供的起诉书显示,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5月至2021年9月,被告人唐慧为达到非法牟取暴利或其他非法目的,伙同其兄、被告人唐世科,采取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占用公私财物,恶意举报、诬告陷害、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以及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等方式,实施了一系列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朱孝顶表示,他将为唐慧进行无罪辩护。他称,三起指控均事出有因,唐慧及家人的合法权益均受到了严重侵害,唐慧维权确有正当理由,不应评价为“无事生非,没事找事”的寻衅滋事罪。且永州方面将远远超过法律追溯时效的维权行为予以追诉,欠缺正当性与合法性。

起诉书显示,唐慧及其哥哥唐世科被指控三起犯罪事实。一起是“宫外孕”寻衅滋事案。起诉书指控,2010年5月10日,唐慧因腹痛到永州市第四人民医院(下称四医院)就诊,经B超检查报告显示宫内早孕(建议复查),唐慧拿了医生开的保胎药后离开医院。同年5月14日,唐慧从长沙回永州,途经衡阳时因腹部突然胀痛被送至衡阳市解放军第169中心医院住院,后被考虑“宫外孕”,进行了右侧输卵管切除术等;住院期间,唐慧、唐世科商定以四医院没有查出宫外孕导致其右侧输卵管被切除为由,伺机索要医疗赔偿款。2010年7月至2012年3月,唐慧通过恶意举报、辱骂、威胁四医院工作人员和赴省进京非法上访等方式给四医院施压,以达到向医院索要巨额“医疗赔偿款”的目的。

对于此事,唐慧在一份手写控告书中写道,2010年7月至2012年3月,她所写的材料都是事实,从来没有恶意举报、威胁四医院等,2012年10月,她去北京是见律师和记者,没有去相关部门上访。


唐慧旧照 来源:南方周末微博

另一起是“碱中毒”寻衅滋事案。起诉书指控,2017年7月29日,唐慧、唐世科的母亲刘和英因病入住永州市中心医院南院,住院期间,唐慧、唐世科拒绝让其母亲抽血检查,使医院未发现其严重低钙。同年8月7日11时许,刘和英出现抽搐,医生用碳酸氢钠予以镇定处理;当日15时许,刘和英再次出现抽搐,经动脉血气分析,碳酸氢盐指标偏高,疑似碱中毒,经补钙治疗后,刘和英抽搐症状立即缓解,并恢复正常。唐世科认为医院治疗和医生处置不当致使刘和英“碱中毒”,事发后至2018年5月,唐慧、唐世科对永州市中心医院南院的医护人员实施了多次辱骂、恐吓、侮辱和恶意虚假举报以及诬告陷害中心南院及泌尿科医护人员的行为。另查明,唐慧、唐世科在实施上述行为期间,还编造“永州市中心医院南院医师涉嫌故意杀人”、“南院泌尿外科医师报复威胁老人、拒绝救治”等虚假信息,毁坏了南院及医护人员的名誉,扰乱了永州市中心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而唐慧在上述控告书中写道,2017年8月7日,她妈妈突然全身抽搐,长达六小时没有得到医方的重视和救治,她哥哥电话联系科室主任,但对方表示在开会。对于“不同意抽血”,是有一天妈妈闹情绪,不同意抽血,他们签了字,但仅代表那一天不做抽血检查。在控告书中,唐慧会对检察院的指控一一进行了否认。

第三起是“野生樟树被采伐”寻衅滋事案。起诉书指控,2019年5月31日,永州零陵区富家桥供电所清障工作人员在富家桥镇晓里塘村一带清障施工时,将该村二组马家巷山上的14棵野生幼年樟树及其他林木采伐,经价格鉴定,涉案树木价格为1140元。同年8月26日唐慧、唐世科两人商量以“唐世科自留山中的野生樟树被非法采伐”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2019年9月至2020年4月,零陵区供电公司先后7次主动或在富家桥镇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下与唐世科协商,赔偿金额从3万渐次提高到50万,最后零陵供电公司被逼无奈同意赔偿50万元。但在准备签订和解协议时,唐慧、唐世科害怕背上敲诈勒索的嫌疑,决定通过司法程序以被害人的身份“名正言顺”获取赔偿款。为实现“合法”获取巨额赔偿款的目的,2021年1月至6月,唐慧、唐世科全然不顾被采伐林木土地存在权属争议且法律明确规定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野生樟树)属于国家所有的情形,伙同文春霞(系唐世科妻子)通过恶意虚假举报、撒泼耍赖、辱骂、追逐、拦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和网络虚假发帖等 手段,实施了一系列寻衅滋事犯罪行为。

对此,唐慧在上述控告书中写道,她哥哥和嫂子回家扫墓时,发现树木被砍后,哥哥唐世科向供电所和森林公安反映情况,但遭到供电所干部恶言相向。随即报警,唐世科又向纪委和森林公安反映案情,其间有跟纪委领导进行了辩论,但没有得到有效回应和处理。

最后,道县检察院认为,唐慧、唐世科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严重影响他人工作、生活;强拿硬要公私财物共计67800元,任意占用南院床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35元;在公共场所以及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 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系共同犯罪,唐慧、唐世科在共同犯罪中均系主犯;唐世科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

据人民网此前报道,2006年,唐慧的女儿被多人强奸、强迫卖淫,涉案7人中2人被判死刑,唐慧多次上访,要求判余者死刑。2012年8月,唐慧因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被湖南省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教委)处以劳教一年半。唐慧不服,申请复议,之后,对唐慧的劳动教养决定被撤销。

2013年7月15日,湖南高院对唐慧诉永州劳教委案二审公开宣判,唐慧胜诉。法院判决永州市劳教委赔偿唐慧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641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唐慧劳教案引发了舆论对劳教制度的极大关注。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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