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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10-10 12:16:04作者:橙橘网
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柳川 陈锋 北京报道
日前,华微电子公告收到上交所监管函。监管函显示,公司实控人曾涛等被信访举报挪用、侵占上市公司大额资金,涉嫌配股欺诈发行,且公司前期披露的部分财务数据监管工作函回复公告内容存在不实。
上交所要求,华微电子收到函件五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回复,并进行信披。
究竟是谁在信访举报?是否会如期发布回复公告?《华夏时报》记者就此致电华微电子,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我们领导开会去了,具体不太清楚,稍后会给回复。”记者之后拨打公司电话却已无法接通,截至发稿未收到具体回复。
被举报侵占资金、欺诈发行
华微电子2001年登陆资本市场,为国内分立器件行业首家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功率半导体器件的设计研发、芯片制造、封装测试、销售等业务。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盛 ),持股比例22.32%,公司实控人为曾涛,天眼查显示,曾涛持有上海盛鹏29.73%的股份。
信访投诉材料显示,2015 年8 月 17 日至 8 月 18 日,华微电子尾号 2560 的工商银行账户通过北京傲志众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傲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三阳今日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奔赛实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芙拉沃科技有限公司并注销,以下简称上海奔赛 )尾号0111 的招商银行账户合计转账 3.3 亿元,上海奔赛于 8 月 19 日分别向曾涛、陈笑蕊、陶文波尾号2231、6933、0375 的招商银行账户转入 0.33 亿元、0.67 亿元、2.44 亿元。
而华微电子前期公告显示,2015 年 8 月 19 日,曾涛、陈笑蕊、陶文波分别以 0.33 亿元、0.67 亿元、2.44 亿元受让梁志勇、王庆志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海鹏盛股权,资金来源均为自有及自筹资金,并非来自上市公司。
可以看出,华微电子向曾涛等的转账与其支付股权受让款的金额及时间相同。对此,上交所要求华微电子全面核实并说明公司资金是否曾被曾涛等人占用后用于购买股权,并请独立董事逐一核查、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依据。
在配股欺诈发行上,信访投诉材料显示,2019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4 日,华微电子通过上海奔赛平安银行、村镇银行、招商银行等账户向上海鹏盛尾号0806 的招商银行账户合计转账2.03 亿元,上海鹏盛于 4 月 4 日将该笔款项转至尾号 6116 的江海证券配股专户用于认购上市公司配股。
而华微电子前期公告显示,2019 年 3 月至 4 月,上海鹏盛向上海某有限公司借款 2.2亿元,借款期限 4 年,用于参与上市公司配股,华微电子未向上海鹏盛提供资金支持。
这同样是举报材料和公司公告严重不符。上交所要求华微电子披露上海鹏盛 2019 年 3 月至 4 月借款的直接及最终融资方名称,并结合上海鹏盛近三年的资金情况、主要经营数据等说明偿还进展及还款资金来源。
上交所追问
信访投诉材料显示,2016 年至 2019 年间,华微电子尾号 2560 的工商银行账户、尾号5975 的民生银行账户、尾号 5932 的交通银行账户、尾号 2991的村镇银行账户、尾号 3181 的农商行账户及其子公司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尾号3049 的兴业银行账户、尾号 8569 的农业银行账户等与上海奔赛尾号 0111的招商银行账户、尾号 1000 的平安银行账户等存在频繁资金往来。
但公司前期公告显示,除 2020 年 3 月委托上海奔赛向北京傲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半导体设备采购预付款外,公司自2015 年 7 月以来未与上海奔赛发生其他资金往来。
上交所要求华微电子就这一不同之处,全面核实并请独立董事逐一核查、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上交所除了就信访材料举报的内容,要求华微电子全面核实之外,还进行了进一步的追问。
公告显示,2015 年 1 月至 7 月,华微电子及其子公司向上海奔赛预付 5.37亿元开展服务器代理经销业务;该业务终止后,上海奔赛于 2015 年 7 月至 11 月陆续向上市公司退还前述款项。
这意味着,华微电子2015年半年报上,预付款科目余额要有一个不小的增量,同时货币资金科目要相应的减少。
但公司2015 年半年报、三季报显示,预付款项科目余额分别仅为0.68 亿元、0.80 亿元,均低于 2014 年期末余额,货币资金科目余额分别为10.87 亿元、11.32 亿元,均高于 2014 年期末余额。
上交所表示,上述会计科目的变动趋势与新增大额预付的新业务开展情况不符。上交所要求华微电子不符的原因,并要求年审会计师发表书面意见。
股权纠纷
记者注意到,华微电子的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的股权纠纷,一度在资本市场上闹的沸沸扬扬。
华微电子公告显示,王宇峰2005年6月至2014年11月担任上海鹏盛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于2006年6月至2014年10月担任华微电子副董事长。2014年10月,他因个人原因辞去华微电子一切职务,同年11月辞去上海鹏盛一切职务。
天眼查数据显示,王宇峰在2014年11月29日,将其持有的上海鹏盛24.53%股权,转让给曾涛。后来经过一系列股权转移,曾涛成为华微电子的实际控制人。
然而最终,王宇峰只拿到3000万元的部分转让款,而王宇峰认为,上述24.53%的股权净值超过1.5亿。因利益分配不均,王宇峰和曾涛及夏增文等人陷入了旷日持久的诉讼中。
在相关庭审中,王宇峰诉称,最初他和夏增文达成口头股权转让协议,以一揽子交易的方式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上海鹏盛及其股东天津华汉亿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以实际价值为基础全部转让给曾涛,夏增文后来通知由曾涛出面代持。华微电子则否认了曾涛是为夏增文代持股权的说法,夏增文未做答辩意见。
2015年8月,华微电子和上海鹏盛以“吉林公民王宇峰涉嫌职务侵占”名义向上市公司所在地吉林省吉林市公安局报案,当地公安很快立案。2015年11月5日出具立案决定书(吉市公刑立字〔2015〕27号),决定对王宇峰涉嫌职务侵占案立案侦查。
立案侦查后,在七年的时间内,吉林公安并未移送审查起诉或依法进行其他处理。
直到2022年11月3日,吉林公安突然将王宇峰刑事拘留。随后,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王宇峰。12月12日,吉林市检查院批准了这一提请。
王宇峰曾在接受《华夏时报》采访时表示,他掌握了华微电子实际控制人曾涛及董事长夏增文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详细线索,已经实名举报至证监会和上交所,并收到了上交所的回复。王宇峰称:“如果华微电子认为涉及诬告、抹黑,可以去告我,但这么多年他们从来没有采取行动。”
责任编辑:帅可聪 主编:夏申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