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住房贷款“商转公”政策知多少?您可以这样办理······

更新时间:2023-10-28 18:14:48作者:橙橘网

呼伦贝尔市住房贷款“商转公”政策知多少?您可以这样办理······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大力支持缴存职工购房合理需求,呼伦贝尔市持续落实住房贷款“商转公”政策,办理此项业务需要什么流程?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问:在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业务有什么要求?

答:1、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的职工,可申请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剩余本金部分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建住房已在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备案或二手交易住房);

2、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属正常缴存状态,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发生停缴的,启封并补缴满6个月后;

3、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每月偿还贷款本息不得超过家庭收入的60%;

4、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不支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5、“商转公”贷款申请有效期限以贷款结清日期为准不超过1年;

6、“商转公”贷款额度以满足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计算单笔贷款额度和商业住房贷款最后一次还款票据本金余额的低值确认;

7、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中,贷款及贷记卡当前不存在逾期;贷记卡不存在近12个月内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超过6期记录(不含卡费、年费);单笔贷款48个月内不存在连续逾期6期及以上记录;不存在近两年内贷款以资抵债等记录;不存在近两年内因信用不良被起诉的记录;

8、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责任,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9、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未被依法查封、冻结或依据有关规定限制贷款的;

10、满足《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11、符合呼伦贝尔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问:办理“商转公”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1、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

2、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户口簿首页及各自所在页;

3、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结婚证;借款申请人无配偶的,本人在业务部出具的《(借款申请人)未婚/未再婚声明书》上签字并按手印(实际无配偶,但户口显示有配偶,提供相关离婚证、死亡证明等手续);

4、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30天内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信用报告,征信报告中应有该笔商业住房贷款的相关信息;

5、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籍地及购房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权属登记证明;

6、借款申请人购买新房已出《房屋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房屋不动产权证》、《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出《房屋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商品房买卖合同》;

7、借款申请人购买二手房需提供《房屋不动产权证》及《增值税普通发票》;

8、借款申请人与商业银行签订的住房贷款《借款合同》;

9、结清证明、最后一次还款票据原件;

10、借款申请人需提供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任意一张一类借记卡。

▌来源:《呼伦贝尔日报》官方微信

编辑:胡梦莹

编审:赵宗杰 张革

终审:李恩广 雷建军

总监制:肇慧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