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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0
更新时间:2023-10-13 19:57:38作者:橙橘网
因为自己是按揭贷款客户
就不能领取房产证?
近日
市民顾先生遇到这样一个问题
前一段时间,顾先生购买的新房子交房了。看到部分未贷款邻居已经领到房产证,考虑到以后小孩上学报名等都需要房产证书原件,顾先生立马向开发商和按揭银行咨询领证事宜。没想到,开发商和按揭贷款银行核查后均表示没有扣留其房产证,建议顾先生向长沙不动产登记中心询问领取。
10月6日,顾先生拨打了12345咨询。
10月7日上午,长沙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复,“顾先生目前不能申领纸质房产证。除非经过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或者提前结清房贷,才能到柜台领取纸质版房产证。”
作为一名法律从业人员,顾先生认为这是明显违法的。
顾先生解释:“无论是以前的《物权法》还是如今的《民法典》物权篇,都是明确规定购房人的所有权和银行的抵押权是两个独立的物权,分别对应所有权证和抵押权证(又叫他项权证),购房人领取房产的所有权证(证书上会标注抵押事项)不影响银行抵押权的实现。换句话说,银行抵押权的成立和保障只需要有抵押登记和领取他项权证书即可。”
此外,顾先生发现,这两年,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基于《民法典》的规定,从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角度,也明确要求银行不得以按揭贷款为由扣留购房人的纸质版房产证。
顾先生认为:“《民法典》允许房产带抵押过户。长沙不动产登记中心禁止购房人带抵押领纸质证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普通老百姓购房人合法权益,更损害了营商环境。”
“违法制度不仅影响我一个人,也影响了长沙千千万万按揭买房的老百姓。”于是,顾先生决定通过市长信箱、省长信箱给市领导、省领导和国土资源厅写信反映这一情况。
写信后第二天,长沙不动产登记中心法规科就主动和顾先生联系,表示认识到自身制度的问题,将采纳顾先生的意见建议。
10月11日,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市长信箱中进行了书面答复: “我中心召集相关业务科室进行了研处,现已对预告登记转本登记的发证流程再次进行了优化:登记中心在办理完预告登记转本登记业务后,将不动产权证书电子证照推送给权利人。如权利人需要纸质版不动产权证,可由本人持身份证明原件到我中心任一办事点申领。”
10月1 2日,顾先生来到了芙蓉区政务服务中心。 这一次,他如愿拿到了自己的房产证。
10月13日,记者致电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回复:“确已接到通知,市民如需办理相关业务,可以去网点办理。”
来源 |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曾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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