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聪与自如
2023-12-02
更新时间:2023-11-09 13:17:34作者:橙橘网
11月8日,关于陆家嘴苏州“毒土地”事件开始发酵,源于其中陆家嘴要求索赔100亿的司法纠纷。
陆家嘴近日披露的公告显示,2022年以来,公司及各方环境调查确定,控股子公司苏州绿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14块土地存在污染,且污染面积和污染程度远超苏钢集团挂牌出让时所披露的污染情况。陆家嘴委托专业机构核查发现,在案涉土地的调规变性及出让过程中,各被告存在一系列违法违规、弄虚作假、不依法履职的侵权行为,共同导致了原告方受让存在严重污染的案涉土地。也正是在此背景下,陆家嘴方面因土壤污染产生侵权纠纷,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请求判令苏钢集团承担赔偿人民币100.44亿元的侵权责任,并请求判令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苏州市苏城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连带责任。陆家嘴在公告中提到,法院已立案受理。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根据11月3日陆家嘴的公告,其子公司因为土壤污染问题,将江苏苏钢集团、苏州环境科学研究所、苏城环境科技、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苏州自规局告上了法庭。此事为2021年所发生,当时企业发现了土壤严重污染的风险。相关检测报告也显示,此类地块土壤苯并芘、萘严重超标,不符合用地标准。
严跃进认为,在房地产发展中,土壤污染本身就非常不负责任,其对居住者的身心健康产生较大的影响,且此事中或还涉及造假腐败等内容,显然需要严查。此事也说明,在房地产激进发展的一些年份,一些地块出让没有遵循规范,违规出让,进而产生了很多问题,对于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从企业角度说,其因为此类毒土地项目,会面临经济损失,也可能会产生群众维权等事件。而从其他企业角度说,对于一些有工业用地开发历史的要审慎,防范产生后遗症。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玉臣指出,在此事件中,起诉索赔的原因主要是其对建设项目所在土地存在的污染问题可能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而此事件中的苏钢集团、鉴定机构等也会由此产生相应的法律风险、法律责任。
就陆家嘴集团而言,根据目前的资料,其在案涉地块中建设规模大、项目类型多、资金投入更是不菲,而相关项目在建设、竣工、销售等各环节发现所在土地存在严重污染,建设暂停、竣工验收不合格、销售中止、整改修复、重新鉴定等都是陆家嘴集团正在或者后续需要面临的问题。而在这背后,仅在民事责任方面,就存在着和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和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等各类合同的违约风险。合同是相对的,虽然土地存在污染,但是施工企业进行了施工建设,依旧需要支付工程款。而且,如果合同履行出了问题,依旧需要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如果开发的楼盘已经对外销售了,而最终这个房子没法投入使用,或延期交付,作为开发商,恐怕还要承担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或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等。
王玉臣表示,就苏钢集团而言,苏钢集团挂牌出让绿岸公司 95%股权,在后续随着案涉污染地块污染时间、污染范围、污染程度等全面的调查与评估,如果苏钢集团在出让时即对相关地块土地污染情况知情、有知情的义务但没有履行、知情但故意隐瞒等,不仅可能会对之前的合同效力产生影响,也会面临相应的违约责任,而对陆家嘴集团需要承担的损失等,陆家嘴集团也有权向苏钢集团进行追偿。
就鉴定机构而言,如果对案涉土壤污染情况存在鉴定造假的情况,其面临的法律风险及责任则一是会涉及民事赔偿风险,并可能会与苏钢等主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是会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可能会面临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撤销相应资质等行政处罚;三是如果情节严重,相关责任人员还可能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等刑事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总之,相关责任主体需要面临的法律风险和承担的法律责任都需要在该事件详尽调查后进行确定,而在明确相关主体需要承担的责任之外,同步尽快对目前的土地污染问题治理、恢复项目进程,才能尽量让各方主体减少、或者免受波及。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