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海陵区、医药高新区、姜堰区一批地块规划调整!

更新时间:2023-10-31 12:13:56作者:橙橘网

重磅!海陵区、医药高新区、姜堰区一批地块规划调整!


最新公布,泰州海陵区、医药高新区、姜堰区一批地块规划调整!

01·海陵区

1.《泰州市北部街区(TZ-04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A7局部地块:青年路与森园路交叉口的西北侧。具体范围详见图则。


规划范围:东至青年路、南至森园路、西至北仓路、北至王家河。

修改内容:将原A7-6地块由二类住宅用地修改为社会停车场用地、商住混合用地和二类居住用地,地块编号修改为A7-12,A7-13,A7-14;

(1)A7-12地块用地面积0.77公顷;

(2)A7-13地块用地面积2.46公顷, A7-14地块用地面积3.53公顷, A7-13和A7-14地块整体开发建设,容积率1.01-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建筑限高80米。


2.《泰州市老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0725单元局部地块:青年南路与丰裕路交叉口的西北侧。具体范围详见图则。



规划范围:东至青年南路、南至丰裕路、西至方洲路、北至暮春街。

修改内容:将原0725-14地块由商业用地修改为商住混合用地,地块编号修改为0725-36;0725-12地块编号修改为0725-35;


0725-35和0725-36地块整体开发建设,容积率1.01-1.6,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20米。


3.《泰州市城西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0608单元局部地块:吴陵路与金田路交叉口的西南侧。具体范围详见图则。



规划范围:东至吴陵路、南至海陵消防站、西至现状小区、北至金田路。

修改内容:根据中小学布局规划,将小学用地修改为初中用地,并适当扩大用地面积。


修改后,地块编号为0608-10,用地面积5.13公顷,容积率0.6-1.2,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35米,学校规模10轨。


4.《泰州市春兰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0810局部地块:迎春东路与环城东路(兴泰北路)交叉口的西北侧,具体范围详见图则。



规划范围:东至兴泰公路、南至迎春东路、西至春明路、北至迎宾路。

修改内容:(1)在地块西侧、北侧增设出入口,河道上增设桥梁连接相关道路;取消原08-10-06地块内配建的农贸市场。


(2) 08-10-05地块编号修改为08-10-12, 08-10-06地块编号修改为08-10-13;


08-10-12和08-10-13地块整体开发建设,容积率1.01-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


5.《泰州市区09、10、13编制单元未开发土地控制性详细规划》

10-09局部地块:迎春东路与泰和路交叉口的东南侧;

13-07局部地块:海陵南路东侧、永泰路以北。

具体范围详见图则。


10-09局部地块:迎春东路与泰和路交叉口的东南侧;

规划范围:东至春景路、南至海曙路、西至泰和路、北至迎春东路。

修改内容:原控规该地块未纳入开发土地范围,现已拆迁拟开发,需编制地块图则。

地块编号为10-09-01,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8.35公顷,容积率1.01-2.0,


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


13-07局部地块:海陵南路东侧、永泰路以北。

规划范围:东至现状小区、南至泰州市审计局、西至海陵南路、北至泰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修改内容:该地块现为行政办公用地,拟修改为混合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需编制地块图则。地块编号为13-07-01,用地性质为混合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用地面积0.3公顷,


容积率≤1.5,建筑密度≤50%,建筑限高24米。


6.《泰州市红旗良种场中部核心区及农副产品加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01-01单元局部地块:红旗大道与兴泰公路交叉口的西南侧;

02-07、02-09单元局部地块:红旗大道与泰联路交叉口的西南侧;

03-01单元局部地块:红旗大道与苏红路交叉口的东北侧。

具体范围详见图则。


01-01单元局部地块:红旗大道与兴泰公路交叉口的西南侧;

规划范围:东至兴泰公路,南至现状河道,西至现状河道,北至红旗大道。

修改内容:根据现状及土地出让情况,优化用地布局,将部分工业用地修改为绿化用地,用地面积相应调整,地块编号修改为01-01-13、01-01-14。


01-01-13地块北侧依托商业地块接红旗大道的开口,东侧依托现状兴泰公路辅道的开口作为地块出入口。


01-01-13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1.61公顷,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


01-01-14地块用地性质为防护绿地,用地面积1.46公顷,绿地率≥80%。

01-01单元局部地块修改前:


01-01单元局部地块修改后:


02-07、02-09单元局部地块:红旗大道与泰联路交叉口的西南侧;

规划范围:东至规划泰联路,南至规划泽兰路,西至现状小区,北至红旗大道。

修改内容:与《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衔接,根据水利海陵分局同意的水系调整方案,优化水系。原控规特殊用地、生产研发用地修改为科研用地、二类工业用地及二类物流仓储用地,新增部分公园绿地。

02-07-18地块用地性质为科研用地,用地面积4.57公顷,容积率≥1.5,建筑密度≤55%,绿地率≤30%。


02-09-07、02-09-08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分别为12.98公顷、8.86公顷,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


02-09-09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物流仓储用地,用地面积3.25公顷,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

02-07、02-09单元局部地块修改前:


02-07、02-09单元局部地块修改后:


03-01单元局部地块:红旗大道与苏红路交叉口的东北侧。

规划范围:东至军民路,南至现状河道,西至苏红路,北至农卞路。

修改内容:与《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衔接,加快推进中小学课外培训教育基地(现代农业技术培训)的建设,将工业用地修改为文化活动用地及体育用地。


原控规01-02地块由二类工业用地修改为文化活动用地,并适当扩大用地范围,编号修改为03-01-13,用地面积4.51公顷,容积率0.3-1.5,建筑密度≤55%,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

原控规01-11地块由二类工业用地修改为体育用地,编号修改为03-01-14,用地面积1.19公顷,容积率≤0.2,建筑密度≤20%,绿地率≥20%。

03-01单元局部地块修改前:


03-01单元局部地块修改后:


02·医药高新区

1.《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寺巷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A5局部地块:东至鹏举路,南至泰事达路,西至口泰路,北至北沿江铁路;

B3局部地块:东至泰州大道,南至祥龙路,西至南官河,北至周山河;

D2局部地块:东至吴陵南路,南至海军西路,西至科创路,北至规划支路;


A5局部地块

规划范围:东至鹏举路、南至泰事达路、西至口泰路、北至北沿江铁路。

修改内容:


由于北沿江铁路建设占用学校部分用地,对学校用地范围进行修改,原学校西南侧地块修改为中小学用地,纳入学校用地范围。


1、将A5-10地块用地性质由零售商业用地B11修改为中小学用地A33,并与A5-11地块合并,重新划分为A5-12地块、A5-13地块。


2、A5-12地块用地面积8.39公顷,容积率为≥0.6,建筑密度为≤45%,建筑限高36米,绿地率为35-45%。


3、A5-13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0.99公顷。


B3局部地块

规划范围:东至泰州大道、南至祥龙路、西至南官河、北至周山河。

修改内容:落实现状周山河滨河绿化带,滨河路位置相应调整;与《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衔接,取消地块东北角的江州路南延预留通道及防护绿带;将社区用房、农贸市场和幼托用地调整至鹏举路西侧,规模保持不变。原控规B3-1、 B3-2、 B3-3、 B3-4、 B3-5、B3-6、 B3-7、 B3-8地块重新划分为B3-10、B3-11、B3-12地块;


1、B3-10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8.09公顷,容积率1.01-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地块内配建社区用房和农贸市场。


2、B3-1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10.50公顷,容积率1.2-2.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


3、B3-12地块用地性质为幼托用地,用地面积1.10公顷,容积率0.5-0.9,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15米。


D2局部地块

规划范围:东至吴陵南路、南至海军西路、西至科创路、北至规划支路。

修改内容:


1、落实两座已建桥梁。


2、在地块D2-11南侧增设出入口,河道上增设桥梁连接相关道路;


3、D2-9、D2-11地块间的中干河上增加一处桥梁,便于联系。


2.《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珠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G3局部地块:东至中干河,南至周山河,西至祥泰路,北至现状围墙;


规划范围:东至中干河、南至周山河、西至祥泰路、北至现状围墙。

修改内容:


地块北侧增设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18米。结合现状,对G3-02、G3-04、G3-05、G3-15地块范围进行修改,重新划分为G3-20、G3-21、G3-22、G3-23、 G3-24、G3-25、G3-26地块,修改地块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


1、G3-20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41.59公顷,容积率≥1.3,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


2、G3-23地块用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用地面积1.86公顷,保留建设现状。


3、 G3-21、G3-24地块用地性质均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分别为4.58公顷、1.01公顷。G3-22、G3-25、G3-26地块用地性质均为防护绿地,用地面积分 别为1.31公顷、0.58公顷、1.05公顷。


3.《泰州综合保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D局部地块:东至祥泰路,南至海军西路,西至盐泰锡常宜铁路,北至祥龙路;


修改内容:落实城镇开发边界, 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道路体系, 取消相关规划道路, 合并地块。


1、地块编号修改为D-03、D-04、D-05、D-06地块合并,地块编号修改为D-08。

2、D-08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36.05公顷,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


3、D-08地块北侧与祥龙路之间预控21米宽绿地。


4.《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野徐镇(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02单元局部地块:东至鼓楼路,南、西、北至现状小区;

20-09单元局部地块:东至鼓楼路,南至三桥路,西至天禄湖,北至现状酒店;


20-02单元局部地块

规划范围:东至鼓楼路,南、西、北至现状小区。

修改内容:地块已纳入城镇开发边界,且符合落地上图方案,但不在原控规规划范围内,需对原控规进行修改,将其纳入规划范围,编制地块图则。


(1)20-02-10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1.58公顷,容积率1.01-1.5,建筑密度≤35%, 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


(2)20-02-11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0.29公顷, 绿地率≥70%。


20-09单元局部地块

规划范围:东至鼓楼路,南至三桥路,西至天禄湖,北至现状酒店。


修改内容:与《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衔接,优化交通组织和用地布局,增加支路,将09-13地块用地性质由医疗卫生用地修改为二类居住用地和商住用地。


(1)原09-13地块划分为4个地块,编号分别为20-09-14、20-09-15、20-09-16、20-09-17,其中:


20-09-14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6.51公顷,20-09-15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 用地面积3.73公顷。20-09-14和20-09-15地块容积率1.01-1.6,建筑密度≤35%, 绿地率≥30%,建筑限高60米;


20-09-16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用地面积4.86公顷,20-09-17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6.67公顷。20-09-16和20-09-17地块容积率1.01-1.6,建筑密度≤35%, 绿地率≥30%,建筑限高60米。


(2)原09-10地块划分为3个地块,编号分别为20-09-18、20-09-19、20-09-20,地块用地性质不变,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分别为14.77公顷、2.28公顷、1.81公顷,绿地率≥70%。

20-09单元局部地块图则修改前:


20-09单元局部地块图则修改后:


5.《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野徐镇(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C单元局部地块:东至东风路,南至解家舍路,西至鼓楼路,北至褚家洼路;


规划范围:东至东风路,南至解家舍路,西至鼓楼路,北至褚家洼路。

修改内容:与《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衔接,优化道路体系和用地布局,将野徐路南延至解家舍路,道路红线宽25米;将C-07地块划分为C-09和C-10地块;将C-10地块由医院用地(医疗配套孵化中心)修改为二类居住用地。


1、C-09地块用地性质为医院用地,用地面积5.77公顷,容积率1.0-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60米。


2、C-10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9.07公顷,容积率1.01-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60米。


6.《泰州市高港区滨江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27-12局部地块:东至新城港,南至东风南路,西至跃进中沟,北至纬五路;


规划范围:东至新城港、南至东风南路、西至跃进中沟、北至纬五路。

修改内容:地块已纳入城镇开发边界,且符合落地上图方案,但不在原控规规划范围内,需对原控规进行修改,将其纳入规划范围,编制地块图则。

1、27-12-01和27-12-02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分别为6.01公顷和9.71公顷,容积率1.01-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60米。

2、27-12-02地块配建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300平方米)、商业设施(建筑面积不超过10%)和对外开放街旁绿地(位于地块东北角,用地面积不少于6500平方米,边界可以适当调整)。


7.《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3-04局部地块:东至扬子江北路,南至许庄河路,西至府东路,北至繁荣巷;


规划范围:东至扬子江北路、南至许庄河路、西至府东路、北至繁荣巷。

修改内容:

结合现状,将23-04-12、23-04-14两个地块重新划分为三个地块,编号修改为23-04-18、23-04-19、23-04-20。

1、23-04-18地块用地面积修改为2.06公顷,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不变.

2、23-04-19地块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用地,用地面积0.81公顷,容积率1.5-2.0、建筑限高50米、建筑密度≤50%,绿地率≥15%。

3、23-04-20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2.78公顷,容积率1.01-1.8、建筑限高60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8.《高港区口岸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4-09单元局部地块: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春江路,西至扬子江路,北至许陈河;

24-21单元局部地块:东至规划河道,南至港城东路,西至高港大道,北至春港路。

24-22单元局部地块:东至规划河道,南至规划春江路,西至高港大道,北至港城东路。


24-09单元局部地块

规划范围: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春江路,西至扬子江路,北至许陈河。

修改内容:为保护现状古树,结合古树保护范围修改春江路道路线型,北侧相邻地块用地范围相应调整,地块编号修改为24-09-22。

24-09-22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7.14公顷,容积率1.01-2.0, 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60米。

24-09单元局部地块修改前


24-09单元局部地块修改后:


24-21单元局部地块

规划范围:东至规划河道,南至港城东路,西至高港大道,北至春港路。

修改内容:地块已纳入城镇开发边界,且符合落地上图方案,但不在原控规规划范围内,需对原控规进行修改,将其纳入规划范围,编制地块图则。

(1)24-21-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3.93公顷,容积率1.01-1.8,建筑密度≤25%, 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

(2)24-21-02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用地面积6.45公顷,容积率1.2-3.0,建筑密度≤55%, 绿地率≥10%,建筑限高80米。


24-22单元局部地块

规划范围:东至规划河道,南至规划春江路,西至高港大道,北至港城东路。

修改内容:地块已纳入城镇开发边界,且符合落地上图方案,但不在原控规规划范围内,需对原控规进行修改,将其纳入规划范围,编制地块图则。

24-22-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8.69公顷,容积率1.01-2.0,建筑密度≤25%, 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米。


03·姜堰区

1.《姜堰城区东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JY02-06基本控制单元局部地块:姜官路东侧、东海路西侧、东方路南侧、天目路北侧;



2.《姜堰城区东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JY01-10基本控制单元局部地块:经二路以东、S229以西、老通扬运河以南、古田路以北;



3.《姜堰区白米镇(高新技术装备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01局部地块:曙光大道东侧、曙光路西侧、园一路南侧、园三路北侧;

02局部地块:孔庄路东侧、胜利河西侧、园三路南侧、园四路北侧;




4.《泰州市溱潼镇兴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B-2局部地块:泰溱路东侧、兴溱河西侧、北大河南侧、兴泰大道北侧。



▍文章来源:楼市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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