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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6
更新时间:2024-03-06 17:56:50作者:佚名
1. 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
古人云: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处于忧患中的人,往往能急中生智,找到问题的突破口进而解决问题。同样,具有忧患意识的人们能够清楚地认识自己,看清自己的弱点,不会任由弱点继续发展,从而保持旺盛的斗志而不断进步。相反,缺乏忧患意识的人,只能看到眼前现存的环境,觉察不到弊病和弱点,导致弱点的滋生而阻碍了人的进步。所谓“祸患多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2. 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
有句俗话这样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它形象地说出“ 祸患常积于忽微”。一个蚁穴,无足轻重,但若不及时堵塞,能使千里长堤毁于一旦。学过哲学的人都懂得,之所以导致这种结果的产生,是因为事物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一定程度的量的积累,就会促使事物性质发生变化。一些不引人注意的“忽微”往往是“祸患”产生的根源,而在当中起作用的却是一个字——“积”。现就以个人的品行来说,如果一个人在平时常不拘小节或是“反其道而行之”,最终总是要受到惩罚的。像冯大兴、朱泽明,他们竟从一个“堂堂的大学生”,颓废沉沦为人民的罪犯!如此沉痛的事实不能不引人深省,这难道不是他们平时不注意自己在道德、情操方面的修养所造成的吗?假使他们注意了这一点,也断不至于陷入泥塘,不能自拔。这种“祸患”的导致,不也是“积”字所起的作用吗?诚然,人们一时有小小的疏忽,并无可厚非,重要的,对于自己的过失,不能不重视,不以为然,更不能开脱和原谅,那种仅此一回,下不为例的想法,其实是自欺欺人,一般都并非仅此一回,也并非下不为例。对自己要求不严,常常是“忽微常积”的根本原因。
3. 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哉!
2. 伶官传序被视为格言警句的有哪些满招损,谦受益 。
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自然之理也。【原文】 呜呼!盛衰之理,虽日天命,岂非人事哉!原庄宗之所以得天下,与其所以失之者,可以知之矣。
世言晋王之将终也,以三矢赐庄宗,而告之日:“梁,吾仇也;燕王,吾所立;契丹与吾约为兄弟,而皆背晋以归梁。此三者,吾遗恨也。
与尔三矢,尔其无忘乃父之志。”庄宗受而藏之于庙。
其后用兵,则遣从事以一少牢告庙,请其矢,盛以锦囊,负而前驱,及凯旋而纳之。 方其系燕父子以组,函梁君臣之首,入于太庙,还矢先王,而告以成功,其意气之盛,可谓壮哉!及仇雠已灭,天下已定,一夫夜呼,乱者四应。
仓皇东出,未及见贼,而士卒离散,君臣相顾,不知所归;至于誓天断发,泣下沾襟,何其衰也!岂得之难而失之易欤,抑本其成败之迹而皆自于人欤?《书》日:“满招损,谦受益。”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自然之理也。
故方其壮也,举天下豪杰莫能与之争;及其衰也,数十伶人困之,而身死国灭,为天下笑。夫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岂独伶人也哉!【翻译】 唉!国家兴盛与衰亡的道理,虽然说是上天的旨意,难道没有人为的事吗!推究庄宗得天下和他失天下的原因,就可以知道这个道理了。
世人传说晋王临死时,把三支箭赐给他的儿子庄宗,并且告诉他说:“梁王,是我的仇敌;燕王,是我立他为王的;契丹王原与我订过盟约结为兄弟,可是都背叛晋而归附梁。这三个人,是我的遗恨。
现在给你三支箭,你可不要忘了你父亲报仇的愿望!”庄宗领了箭,把它们藏在太庙里。后来他出兵打仗,就派遣部属用一副猪羊到太庙祭告,取出那三支箭,用锦囊盛着,背着它走在队伍的前面,等到凯旋再把箭送回到太庙去。
正当他用绳子捆着燕王父子,用木匣装着梁帝及其部将的首级,进入太庙,把箭交还到先王灵前,禀告成功时,庄宗意骄气盛,可说是雄壮极了!到后来仇人已消灭了,天下已经平定,这时一个人夜间喊起来,作乱的人四方响应。庄宗慌慌张张向东逃出,还没有看到叛贼,士兵就溃散了,庄宗和臣下面面相觑,不知道到哪儿去才好,以至对天盟誓剪断头发,泪水沾湿了衣襟,这是多么衰败凄惨啊!难道是得天下艰难而失天下容易吗,还是探求它成功与失败的迹象都是由于人为的缘故呢?《尚书》说:“骄傲自满会招来损害,谦虚谨慎能得到益处。”
忧劳可以使国家兴盛,安乐可以使自身灭亡,这是自然的道理啊。 所以当庄宗强盛的时候,所有天下豪杰都不能跟他争雄;等到他衰落的时候,几十个伶人围困他,却落得身死国灭,被天下人耻笑。
人生的祸患常常由细微的事情累积而成,智勇的人大多被他溺爱的事物陷于困境,难道只是溺爱伶人才如此吗!【赏析】 《伶官传序》是欧阳修为《新五代史.伶官传》作的短序。 对于欧阳修所处的时代来说,五代的历史还是近代史。
作者用近三十年的时间编撰《新五代史》,目的是要用时隔不久的历史经验给在位的统治者提供借鉴。如他自己所说: “昔孔子作《春秋》,因乱世而立治法,余述本纪,以治法而正乱君,此其志也。”
(见《欧阳文忠公文集》附录卷五“事迹”)为此,他在书中对一些他认为特别值得后人警惕的事件,或发人深思的问题都用序、论的形式阐明自己的看法。 《伶官传序》就是这类文字。
它通过总结后唐庄宗得天下、失天下的历史教训,说明“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指出国家的盛衰主要决定于人事。这种看法,不但在当时有现实意义,今天还值得我们深思。
前人多言此文写法受到《史》、《汉》论赞的影响,蔡世远即云:“子长论赞文多短简,或论其利(有学者疑‘利’当为‘一’)二轶事,或感慨数语。孟坚则是非不苟,直下断制语矣。
自是以后,摹仿二家,确守绳墨,惟欧公论赞。忠君爱国之心,形于笔墨,欲使人主有所规戒,后世有所劝惩。
其文之短长不拘,因此可觇其品识。”(《古文雅正》卷十)具体说,序中开头一句为全文总纲。
下面几段,一叙史实,二发议论,都是围绕这个纲展开的。叙事中,先写庄宗极盛的史实,再写其极衰的场面,手法是一扬一抑。
前者写人物言语、动作绘声绘色,形象生动,较之同样内容的其他文章,文字尤为简略。后者夹叙灾议,感慨欷歔,充满浓重的感情色彩。
通过极盛、极衰的鲜明对比,很自然地引出了最后一段议论,使得作者的结论很有说服力。篇末再推开一笔,点明庄宗的历史教训有更广泛的意义。
尤能发人深思。序文构思严谨,用笔纡徐宕漾;语言晓畅,感慨深婉,耐人寻味;文字简洁而事理分明,是欧文中的代表作。
作者写《伶官传序》旨在告诫当时北宋王朝,应当以历史为鉴,居安思危,防微杜渐。这篇小序重在议论,意在警戒,是—篇史论。
文章以“天命”、“人事”并提,用反问句式强调“人事”的主导地位:接着写晋王临终赐矢,告其子“尔其无忘乃父之志”。庄宗受矢,终于报仇雪恨。
这是正面描写,说明庄宗登位有—个良好的开端。第三段对比强烈。
“方其”、“及”,这是时间对比;曾几何时,“壮”、“衰”境遇对比,何异天渊。
3. 【五代史伶官传序的中心论点和有关警句对我们有什么启迪作用】本文的中心论点:“盛衰之理,虽日天命,岂非人事哉!”意为国家的兴衰、事业的咸少,主要取决于人事.作者引《尚书》之语与史实相对照,将人的作为和国运盛衰之间的关系归结为“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这是对中心论点的精辟阐释,末尾进一步将这番道理推而广之:“夫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因于所溺”,从伶人说开去,从更广的范围给人以启示.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社会飞速发展,无论国家或个人,要想获得发展和成功,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常常以这些格言警示自己,要不断地努力拼搏,居安思危,不骄不躁,谦虚谨慎.。
4. 《怜官传序》中的名言警句伶官传序:
作者欧阳修,本文是为《伶官传》所作的序言。《伶官传》是《新五代史》中的一篇合传。记伶人(古代音乐工作者和演员的称号)景修、史彦琼、郭门高等人的事迹。本文通过对后唐庄宗得天下、失下天的典型事例,阐述了国家盛衰主要是由人事的道理。作者作此序是为了告戒当时北宋王朝执政者:要吸取历史教训,居安思危,防微杜渐,不应满足表面的虚荣。
全文: 呜呼!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哉!原庄宗之所以得天下,与其所以失之者,可以知之矣。
世言晋王之将终也,以三矢赐庄宗而告之曰:“梁,吾仇也;燕王,吾所立,契丹与吾约为兄弟,而皆背晋以归梁。此三者,吾遗恨也。与尔三矢,尔其无忘乃父之志!”庄宗受而藏之于庙。其后用兵,则遣从事以一少牢告庙,请其矢,盛以锦囊,负而前驱,及凯旋而纳之。
方其系燕父子以组,函梁君臣之首,入于太庙,还矢先王,而告以成功,其意气之盛,可谓壮哉!及仇雠已灭,天下已定,一夫夜呼,乱者四应,仓皇东出,未及见贼而士卒离散,君臣相顾,不知所归,至于誓天断发,泣下沾襟,何其衰也!岂得之难而失之易欤?抑本其成败之迹,而皆自于人欤?《书》曰:“满招损,谦得益。” 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自然之理也。
故方其盛也,举天下豪杰莫能与之争;及其衰也,数十伶人困之,而身死国灭,为天下笑。夫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岂独伶人也哉?
5. 伶官传序中的三个名句和感悟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
古人云: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处于忧患中的人,往往能急中生智,找到问题的突破口进而解决问题。
同样,具有忧患意识的人们能够清楚地认识自己,看清自己的弱点,不会任由弱点继续发展,从而保持旺盛的斗志而不断进步。相反,缺乏忧患意识的人,只能看到眼前现存的环境,觉察不到弊病和弱点,导致弱点的滋生而阻碍了人的进步。
所谓“祸患多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
有句俗话这样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它形象地说出“ 祸患常积于忽微”。
一个蚁穴,无足轻重,但若不及时堵塞,能使千里长堤毁于一旦。学过哲学的人都懂得,之所以导致这种结果的产生,是因为事物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一定程度的量的积累,就会促使事物性质发生变化。
一些不引人注意的“忽微”往往是“祸患”产生的根源,而在当中起作用的却是一个字——“积”。现就以个人的品行来说,如果一个人在平时常不拘小节或是“反其道而行之”,最终总是要受到惩罚的。
像冯大兴、朱泽明,他们竟从一个“堂堂的大学生”,颓废沉沦为人民的罪犯!如此沉痛的事实不能不引人深省,这难道不是他们平时不注意自己在道德、情操方面的修养所造成的吗?假使他们注意了这一点,也断不至于陷入泥塘,不能自拔。这种“祸患”的导致,不也是“积”字所起的作用吗?诚然,人们一时有小小的疏忽,并无可厚非,重要的,对于自己的过失,不能不重视,不以为然,更不能开脱和原谅,那种仅此一回,下不为例的想法,其实是自欺欺人,一般都并非仅此一回,也并非下不为例。
对自己要求不严,常常是“忽微常积”的根本原因。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