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被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该怎么填

更新时间:2023-12-02 22:51:33作者:橙橘网

金华被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该怎么填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被赡养人是指纳税人年满60周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健在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符合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条件,配偶的父母也不符合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条件。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每人每月扣除标准不能超过1500元,兄弟姐妹合计不超过3000元(2019-2022年度非独生子女扣除标准每人不超过1000元/月,合计不超过2000元/月)。

  错误情形: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被赡养人填报了岳父、岳母(公公、婆婆);或因父母未满60周岁,填报了祖父母、外祖父母信息。

本文标签: 外祖父  祖父母  专项  不超过  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