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就业失业监测补贴申请条件及对象

更新时间:2023-12-03 10:10:09作者:橙橘网

东莞就业失业监测补贴申请条件及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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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对承担就业失业监测任务的企业(包括定点监测企业、定点监测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及创业孵化基地)的工作人员,按每月200元给予补贴;每多增加一项就业监测任务的,补贴标准提高50元。

  补贴条件:

  监测点承担并按要求及时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委托的就业失业监测任务。

  补贴对象:

  监测点负责就业失业监测任务的工作人员。

  文件依据: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东府〔2021〕54号)、《关于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的通知》(东人社函〔2021〕63号)

本文标签: 广东省  任务  东莞  人力资源  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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