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生育医疗费支付报销指南
2023-12-11
更新时间:2023-12-11 14:59:12作者:橙橘网
哪些对象个人缴费部分是由政府全额补助的?
答: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特困人员;
3.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5.困境儿童;
6.特困职工及家庭成员大重病患者;
7.重点优抚对象;
8.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9.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
10.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
11.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1-2级);
12.具有本市户籍的70岁以上老党员;
13.90岁以上老年人;
14.经卫健委认定的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上述对象提供相应的有效证件或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参加居民医保和长期照护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注:12-14项为启东市特有)
未及时缴费对待遇享受有什么影响?
答: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遵循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居民医保缴费与待遇保障直接挂钩,属于参保范围的居民,需按规定及时、连续参保,不间断缴费。一旦逾期未足额缴费,将自办理参保补缴手续的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友情提醒: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括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可自愿投保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省银保监指导监督的、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江苏医惠保1号”。
“江苏医惠保1号”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保险,如参保对象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能投保“江苏医惠保1号”,即使投保了“江苏医惠保1号”,也无法享受到相应的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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