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关于恢复沈阳市失业保险金原比例的通知
2023-12-16
更新时间:2023-12-16 16:26:39作者:橙橘网
沈阳失业保险金申请地点及电话汇总
受理部门及地址:
和平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
沈河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
大东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
皇姑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
铁西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人力资源产业园112)
苏家屯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苏家屯区雪松路55号)
浑南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浑南区创新天地H座8楼)
沈北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东309室)
于洪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二楼)
新民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新民市南环东路21号)
辽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辽中区滨水新城蒲水路28号辽中区市民服务中心)
法库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法库县法库镇南外环路38号)
康平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康平县迎宾路101号)
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流花湖街一号 )
沈抚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抚顺市望花区滨河路银科大厦E座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和平区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31096625
沈河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24843636-317
大东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8219521
皇姑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6226471
铁西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25711300
苏家屯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9810795
浑南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24825037
沈北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8085626
于洪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5831308
新民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7509040
辽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7883312
法库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7103705
康平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87346779
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64689583
沈抚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861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