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城际公交乘车须知

更新时间:2023-12-16 18:33:59作者:橙橘网

宁夏城际公交乘车须知

  乘车须知

  第一条、凡乘坐城际公交的乘客,应当自觉遵守《城际公交乘车须知》。

  第二条、乘客应在规定的站点上下车,自觉有序排队,扫码或投币乘车,现金不设找零。

  第三条、乘客应当遵守下列票务规则:

  (一)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凭有效证件乘坐城际公交享半价优待;其他人员按规定购票。

  (二)每1名成年乘客只能携带1名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不占座位的免票儿童,免票儿童不得超过车辆核载人数的10%。

  (三)携带行包重量大于20公斤(含20公斤)、体积大于0.05立方米,需购票上车。

  第四条、禁止携带下列物品乘车:

  (一)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及医疗废物类等物品。

  (二)非法持有的枪械弹 药和管制器具。

  (三)易污损、有严重异味、刺激性气味、无包装易碎和尖锐的物品。

  (四)禁止携带活禽、家畜、宠物(导盲犬除外)上车。

  (五)标识清晰的充电宝、锂电池数量不超过5块,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如充电宝或锂电池未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则可以按照Wh=V×mAh/1000 计算)。

  (六)包装密封完好、标识清晰且体积百分含量大于或等于24%、小于或等于75%的酒精及酒类饮品累计不超过3000毫升。

  (七)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持有、携带、运输的物品和其他影响安全运营的物品。

  第五条、乘客应当文明有序进站乘车,并遵守以下秩序:

  (一)乘坐城际公交时,照顾好身边的儿童和老人,不得在乘车站点随意穿行、推挤、打闹,不在乘车站点逗留。

  (二)在乘车站点安全区域内根据标识文明乘车,有序排队;不得攀爬或者跨越围栏等。

  (三)车辆驶离乘车站点,禁止追车,不得强行堵车乘车。

  (四)乘车中请全程规范佩戴好安全带,请勿站立,车辆到站停稳后,请解开安全带,携带好行李,有序下车。

  (五)勿与驾驶员闲聊,以免影响行车安全。

  (六)其他文明乘车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乘坐城际公交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一)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包装物等废弃物。

  (二)踩踏座椅、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等,滋扰乘客的其他行为。

  (三)车内忌食带有汤水、油污、异味、刺激性等影响车内卫生、清洁等食物。

  (四)车内应急设施设备,非紧急情况下请勿动用。

  (五)其他影响城际公交运行安全的行为。

  第七条、醉酒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在陪护下乘车。

  第八条、乘客应主动配合安全检查,不配合者,有权拒绝其乘车。

  第九条、高峰期根据客流变化调整为动态发车。

  第十条、乘客应爱护城际公交的的设施设备、公共财物,因乘客原因造成损坏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认真观看车内播放的《安全告知》视频,掌握应急逃生技能。

  第十二条、城际公交因发生自然灾害、安全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时,乘客应积极配合服从指挥。

  第十三条、对城际公交运营单位的服务质量有建议或意见,请您致电服务监督电话:0951-561388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第十四条、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宁夏天豹交运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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