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供暖室内温度标准

更新时间:2023-12-18 18:32:24作者:橙橘网

西宁市供暖室内温度标准

  西宁市供暖室内温度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在供热期限内,居民住宅室内温度昼夜不得低于18±2摄氏度。低于18±2摄氏度的,供热单位应该退还相应热费。退费具体比例由供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检测居民住宅室内温度时,应当以卧室门进深二分之一地面高一点四米处为检测点检测。非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及其检测方法,由供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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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宁市暖气费价格标准分为两种,一是由黄河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供热的,二是使用天然气锅炉房供热的。

  黄河西宁热电:居民集中供热价格为5.17元/月/平方米,高层、小高层加收0.20元/月/平方米的二次加压费,按套内建筑面积计收。

  天然气供热:居民天然气集中供暖价格为5.51元/月/平方米,高层、小高层居民集中供暖价格加收0.20元/月/平方米的二次加压费,按套内建筑面积计收。

  房子不住,业主可不可以申请停暖?停暖后还要不要缴纳采暖费?

  业主要求停止供热的,应当在本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与供热单位签订停热协议,并缴纳采暖费总额50%的费用。可能危害其他热用户用热或者影响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不得停止用热。

  可能危害其他热用户用热或影响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一般包括以下三种情形:一是集中供热区域内非分户供热用户关停用热的;二是新建建筑供热设施在保修期内关停用热的;三是停止用热后影响生活用水、消防用水、供热和排水系统正常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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