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青年人才补贴公告
2023-12-25
更新时间:2023-12-25 10:51:35作者:橙橘网
一、总则
(一)根据《岳阳市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人才高地建设的若干措施》(岳发〔2021〕17号)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岳阳市市辖区(含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屈原管理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下同)范围内“12+1”优势产业链各类企业(含中央、省驻岳企业和市属国有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指市级以上认定的农业产业化企业和省级授牌认定的专业合作社)新引进的硕士研究生、重点高校本科毕业生、其他高校本科毕业生、在岳重点职业(技工)院校大专及中级工(含)以上技工人才、其他专科毕业生及中级工(含)以上技工人才等青年人才,以及市属事业单位新招录的硕士研究生、重点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岳阳市新引进青年人才认定和补贴工作由市委人才办牵头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共同参与。
二、补贴对象
青年人才申报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2021年11月1日之后从岳阳市范围外(含岳阳市本地高校毕业生)全职新引进到我市“12+1”优势产业链各类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市属事业单位工作;
(三)与用人单位签订期限3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在岳阳市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三、补贴标准
(一)硕士研究生,三年内每人每月给予1200元的工作和生活补贴。
(二)重点高校本科毕业生,三年内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的工作和生活补贴。
(三)其他高校本科毕业生,三年内每人每月给予800元的工作和生活补贴。
(四)在岳重点职业(技工)院校大专及中级工(含)应届毕业生,三年内每人每月给予600元的工作和生活补贴。在岳重点职业(技工)院校为:岳阳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省工业技师学院、岳阳市高级技工学校。
(五)符合条件的其他大专毕业生及中级工(含)以上技工人才,三年内每人每月给予400元的工作和生活补贴。
(六)对市属事业单位新招录的硕士研究生、重点高校本科毕业生,三年内每人每月分别给予1200元、1000元的工作和生活补贴。市辖区属事业单位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四、申报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青年人才工作和生活补贴每年4月份与11月份受理申报(青年人才工作和生活补贴只需申报一次,后续补贴资金由市、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跟踪核实后自动发放到青年人才社保账号)。申报对象登陆岳阳人才综合服务平台进行自主申报,填写相关信息后,导出申报表(由单位负责人和人才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相关附件材料扫描件一并上传。也可就近到市人才服务窗口和各区人才服务窗口申报,人才服务窗口对申报对象材料进行初审。
相关附件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人员信息表》(仅市属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提供)。
(二)审核。各区委组织部(党群工作部)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建议补贴名单集中报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审核,确定拟补贴名单。中央、省驻岳企业和市属国有企业、市属事业单位直接由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审核,确定拟补贴名单。市委人才办对拟补贴名单进行审核。
(三)公示。市委人才办审核通过拟补贴名单在岳阳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和市级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将补贴资金统一拨付至个人社保账户。各区同步将区级承担部分补贴金额一次性发放至个人社保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