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成都用人单位医保费补缴通知
2024-01-04
更新时间:2024-01-04 18:07:42作者:橙橘网
2024杭州余杭区公租房实物配租预登记
预登记时间:截至2024年1月20日
配租对象:
本期公租房实物配租登记家庭范围为余杭区公租房保障资格在有效期内的家庭(含租赁补贴保障家庭和实物配租新申请家庭)——包括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第一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二档)、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三档)、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第四档)。
配租房源:
本次推出的房源分别位于闲林街道时代天境府、溪上云峰府;仁和街道尚堂久里、北成芳满庭、北上星云府;余杭街道隐庐、璟庐小区,均为商品房配建房源,房源总套数419套。具体房源分布如下:
闲林街道
仁和街道
余杭街道
租金标准按照《关于余杭区公租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执行,本期项目租金见下表:
注:
第一、二档,单人户和两人户享受面积标准为36平方米,三人户享受面积标准为45平方米,四人及以上户享受面积标准为60平方米;
第三、四档,单人户享受面积标准为36平方米,两人户享受面积标准为45平方米,三人及以上户享受面积标准为60平方米。
预登记流程
本次登记时间截至2024年1月20日,其中:
第一、二、三档家庭及实物配租资格新申请家庭:由主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余杭区政务服务中心(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D13窗口进行填表登记。
第四档家庭:由主申请人登录“浙里办”,搜索“余杭一码通(数字市民码)”,进入“筑巢安居-公租房一件事”模块,选择“货币转实物”进行登记。
登记结束后,将予以资格审查,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将通过短信告知,并请于3个工作日内补交异议材料(提交异议材料地址:余杭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D13窗口),逾期不提交的视作放弃本次实物配租。通过资格审查的家庭名单将在“余杭住建”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本期项目登记的租赁补贴保障家庭,视为放弃本次项目实物配租,继续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不影响日后实物配租登记。
2、参与本项目登记并完成摇号的保障家庭,因房源位置、户型等原因放弃选房的,继续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不影响日后其他项目实物配租登记;如选房后放弃承租的,其保障资格终止,租赁补贴次月起停发,并计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档案且两年内不得享受我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
3、完成选房的租赁补贴保障家庭,租赁合同生效前可继续领取租赁货币补贴,租赁合同生效次月起停发补贴,其保障资格由租赁补贴转为实物配租。
4、余杭区公租房政策、资格档次和线下业务咨询:0571-89392829 / 0571-89391006;房源及车位信息咨询:0571-88773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