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婚姻登记跨省可以办理吗?

更新时间:2024-01-05 16:46:12作者:橙橘网

珠海婚姻登记跨省可以办理吗?

  珠海婚姻登记跨省可以办理吗?

  可以,2023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扩大到21个省份,同时广东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将再延续两年。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试点扩大到这些地方

  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在广东省这样办理婚姻登记

  1、广东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内容为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内地居民离婚登记。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及涉外国人、涉华侨、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暂不实施“跨省通办”。

  2、在试点期间,双方均非广东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3、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其他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内地居民结婚、离婚登记须知的相关内容。

  4、双方均非广东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应当在居住证发放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5、一方或双方为广东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无需提供居住证,可以在广东省内任意一个县(市、区)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和经批准办理“跨省通办”业务的乡镇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本文标签: 婚姻登记  跨省  居民  广东省  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