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育津贴天数计算

更新时间:2024-01-05 20:09:08作者:橙橘网

武汉生育津贴天数计算

  武汉生育津贴天数计算

  1、正常分娩的,除核发国家规定的98天外,增加3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核发30天;

  2、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核发45天;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核发98天;

  3、配偶生育分娩的,男职工可享受15天的护理假津贴。

  即:

  1.正常分娩按128天计发;

  2.难产的,增加15天,按143天计发;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4.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按30天计发;

  5.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按45天计发;

  6.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按98天计发。

本文标签: 计发  不满  津贴  婴儿  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