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咸阳工作日参加单位的团建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2024-01-08
更新时间:2024-01-08 18:57:20作者:橙橘网
职工在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作原因,但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活动除外。
一. 职工在两个用人单位同时就业,发生工伤后,由哪个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2. 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二.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单位同意吗?
1.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同时,《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同意(签字、盖章),不是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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