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西宁五保户申请指南

更新时间:2024-01-09 10:32:52作者:橙橘网

2024西宁五保户申请指南

  2024西宁五保户申请指南

  一、针对人群

  是针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

  二、保障方面

  提供生活、医疗、照料、住房、教育、殡葬等救助服务的一项保障制度。

  三、保障标准

  主要有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和丧葬补助五项政策。

  生活救助:分两项,按月社会化发放。第一项基本生活救助金,主要用于购买米面粮油等满足日常生活所需,按各地当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确定。

  第二项照料护理金,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类制定,发放对象仅为失能特困人员。轻度、中度、重度失能人员分别按全省最低工资的20%、30%、50%确定。照料护理金不发给本人,由签订照料护理协议的责任主体领取,为特困人员提供日常照料、送医陪护等服务。

  医疗救助:民政部门全额为特困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每年发放360元门诊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报销比例基本达到95%以上,产生的自费费用从个人供养金支出,如支付困难可予以临时救助一次性解决。

  教育救助: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可继续享有救助供养待遇至18周岁;年满18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者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大专、本科院校就读的,不因年龄超标取消救助供养待遇。

  住房救助:特困人员自建、租赁房屋等都是住建部门的重点保障对象,个人支付费用较少,需要自付部分可通过临时救助解决。

  殡葬补助:特困人员离世后,从特困人员过世第二个月起停发特困供养金。丧葬费按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1.5倍一次性兑现落实。

  四、申请要求

  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无劳动能力;

  ②无生活来源;

  ③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儿无女、无父无母等)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父母儿女健在但因自身残疾、患病等因素无法提供赡养、抚养、扶养)。

  五、认定细则

  1.如何认定申请特困供养人员为无劳动能力?

  答:①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五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55周岁以上老年人可认定为无劳动能力;

  ②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③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视力残疾人。

  2.如何认定申请特困供养人员为无生活来源?

  答: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无生活来源。这里所称的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

  3.如何认定申请特困供养人员的法定义务人为无履行义务能力?

  答:申请特困供养人员的法定义务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认定其为无履行义务能力:

  ①已确定的特困人员;

  ②60周岁以上的低保对象;

  ③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④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⑤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⑥长期患病,卧床1年以上,且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经济状况规定的。

  六、如何申请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七、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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