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最新
2024-01-15
更新时间:2024-01-15 14:56:52作者:橙橘网
答:2024潍坊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自2024年1月1日起进行调整,仍保持四档7%、8%、9%、10%(原先6%、7%分别调整为7%、8%)供参保人员选择
①7%:医保卡无钱,无生育津贴,可住院;
②8%:医保卡无钱,有生育津贴,可住院;
③9%:医保卡有钱,无生育津贴,可住院;
④10%:医保卡有钱,有生育津贴,可住院。
缴费人申请变更医保缴费比例的(原先6%调整为7%、7%调整为8%,不属于变更缴费比例范围),需先到医保部门办理后,再通过税务线上、线下渠道自行申报缴费。
1.社保、医保需分别缴费,不再一票征缴。税务部门提供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电子税务局、前台税务征收窗口等多种线上、线下缴费渠道。
2.为方便缴费,请缴费人尽量选择“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等线上方式自行申报缴费(具体操作流程附后)。
3.缴费人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按月、季度、半年、全年缴费,无须一次性缴纳全年费款。在2023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统一公布前,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上下限分别暂按21207元和4242元)。2023年社平工资公布后,缴费基数低于下限(即社平工资的60%)的需要按照社保、医保政策分别补差。
4.自2024年1月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工伤保险。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后不享受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相关待遇。
5.医疗保险应按时缴纳,避免出现断保。1月份无法及时缴纳医疗保险的,2023年正常缴费享受待遇且无欠费的情况下,须在2024年2月底前缴纳1-2月费款,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先行垫付,缴费确认后可到医保部门报销。
6.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参保登记、个人账户管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待遇发放等业务仍由人社、医保部门负责办理。
7.退费由税务部门发起,人社、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费款退至缴费人提供的银行卡。
权益确认
缴费人完成缴费后,税务征收数据在3个工作日内会自动回传至社保、医保信息系统,社保、医保系统自动确认权益。缴费人在完成缴费3个工作日之后,可通过“潍坊社保”微信公众号、“潍坊医保”微信公众号分别查询社保、医保缴费情况,也可电话咨询或者到社保、医保前台服务窗口查询其缴费的确认情况。
费款退付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保、医保退费的,提前准备个人银行账号、开户行及开户行行号等信息,到税务部门社会保险费服务窗口填写《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经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退付费款到缴费人提供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