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2023下半年四六级成绩在哪查询?
2024-02-27
更新时间:2024-02-27 00:46:07作者:橙橘网
潍坊潍城区义务教育新生信息采集流程
1.微信公众号登录入口:关注微信公众号“潍城教育发布” 或扫描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附后),进入后点击底部菜单“教育服务”,选择“招生服务”,点击底部“采集学生信息”开始采集。
2.微信小程序登录入口:微信搜索 “潍坊市潍城区教育服务平台” 微信小程序或微信扫描小程序二维码(附后),进入后选择“招生服务”,点击底部“采集学生信息”开始采集。
3.“爱山东”APP登录入口:下载“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后,在顶部搜索框内输入“义务教育招生”进行查询,选择“潍坊市”—“潍城区”点击下方确认,选择“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选择“招生服务”,点击底部“采集学生信息”开始采集。
1.用户注册: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载“爱山东”APP或者登录潍坊市潍城区教育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使用手机号码注册,提交相关信息进行实名认证。
2.信息采集:符合潍坊市户籍、已取得潍城区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的可选择“零证明”快捷通道采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选择标准流程采集。注册用户要认真阅读信息采集要求,确保提交信息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注册并登陆完成后,根据所报学段,选择信息采集类型,完善学生信息、户籍信息、监护人信息、房产信息、务工信息等与入学有关的基本信息。入学信息采集完成后,提交服务平台确认信息,等待学校校验。采集期内中途退出未完成采集的,可以继续填写或删除重新采集。
3.信息审核:提交信息后,区教体局将通过公安、房产、住建、社保、民政等部门的政务数据审核接口进行信息数据校验。校验未通过的,学校会发信息提示修改补充,家长可在线通过驳回修改选项补充相关材料。
4.信息修改:信息采集期间可以修改和补充各项信息,信息审核期间将无法再进行信息修改。
5.结果反馈:家长可于入学报名前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具体时间以服务平台公告为准。审核通过的,家长可以在线查看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审核期间会在服务平台显示原因或通过站内信消息反馈采集信息审核结果。
信息采集需准备材料
符合“零证明”条件的可通过快捷通道采集信息,其余情况需提供入学材料。
1.潍城户籍学生。在潍城区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的,提供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在潍坊市区(潍城区、奎文区、高新区、坊子区、寒亭区、经济区、峡山区、滨海区,下同)无房产、潍城区租房居住的,提供户口簿、潍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登记的有效期内的潍坊市城区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非潍城户籍学生(随迁子女)。在潍城区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的,提供户口簿、监护人居住证、监护人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在潍坊市区无房产、潍城区租房居住的,提供户口簿、监护人居住证、潍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登记的有效期内的潍坊市城区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潍城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有效期内的潍城区工商营业执照。
特殊说明
户口簿无法证明学生与监护人关系时,根据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明、离婚证明、领养证明等必需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有关情况说明
1.所有材料以新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证件为准。
2.符合条件的优抚优待人员(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驻潍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服务平台及时完成信息采集工作,按照相应政策执行。现役军人子女还需向潍城区武装部政治工作科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意向就读潍城区民办学校的学生需要在服务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严重失信人员子女限制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
4.潍坊市区包括潍城区、奎文区、高新区、坊子区、寒亭区、经济区、峡山区、滨海区。监护人户籍在潍坊市区的不需提供居住证。
5.信息采集中需填报的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含购房合同),且权证性质为住宅。写字楼、商铺等非住宅房产均不作为入学依据;购置期房未交付入住的不作为入学依据;共有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学生监护人共有房产除外);已购房并交付入住但未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因城中村改造而无房产证的,需提供村委、街道出具的常住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原始票据; 宅基地无房产证的以村委、街道出具的常住证明作为入学依据; 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户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每个房产地址仅限一户使用,不可多户使用;同一套住房在同一就学时段内,只允许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入学。
6.新生及法定监护人所持《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潍坊市城区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需自备案日起满半年以上。
7.山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不作为入学依据(以居住证为准,居住证地址需与潍城区不动产权证书或潍坊市城区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所登记房产地址一致)。
8.每位新生入学信息只登记一次,重复登记无效。
9.确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服务平台中的“延缓入学申请模块”或关注“潍坊教育微服务”微信公众号在线提出申请(具体时间以当年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为准),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10.对于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或造成辍学的,教育部门将联合街道(开发区、发展服务中心)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家长(或其他合法监护人)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在信息采集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记入不良诚信记录,情节严重者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请各位家长务必如实填写。
12.本次信息采集时间先后与报名入学无关,家长可以错峰进行采集。潍城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后期将通过媒体和网络发布,请家长关注“潍城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或“潍坊市潍城区教育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的招生宣传信息。
13.因特殊情况无法自行进行网络信息采集的,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原就读学校(幼儿园)班主任指导下填报,也可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到房产所属片区学校教务处,请工作人员协助进行信息采集。
14.信息采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就近学校电话或区教体局电话进行咨询(联系电话附后)。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如遇到服务平台系统问题家长可拨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进行咨询。
区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5376695201
区教育惠民中心电话:8961890
区教体局招生服务电话:8188709
区武装部政治工作科电话:8319491
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