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育儿假工资发放标准

更新时间:2024-03-13 18:45:32作者:橙橘网

绵阳育儿假工资发放标准

  四川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

  即育儿假期间所享受的福利待遇不变

  其他待遇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推荐阅读:绵阳产假规定汇总

本文标签: 生育保险  产假  用人单位  女职工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