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离婚证办理材料

更新时间:2024-04-16 22:21:05作者:橙橘网

贵阳离婚证办理材料

  贵阳离婚证办理材料

  一、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二、非贵阳户口需提供其中一方的居住证原件;

  三、结婚证原件;

  四、离婚协议书;

  五、2寸单人照片各2张。

  注意:由于各地民政局所需的领证材料都有不同,在登记领证之前,最好提前打电话跟当地民政局咨询确认。

  现在离婚能不能立即领取《离婚证》?

  不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即冷静期),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本文标签: 民政局  原件  贵阳  婚姻登记  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