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对象

更新时间:2024-05-09 04:12:24作者:橙橘网

青岛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对象

  补贴范围

  凡在政策实施期间,对于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后,完成车辆注册登记的,给予定额补贴。

  本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申请补贴资金有哪些要求?

  答: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应满足以下要求:

  (1)补贴申请人为个人消费者。

  (2)申请人报废个人名下的旧车,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3)申请人注销个人名下的旧车,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

  (4)申请人购买新车,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5)申请人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

  (6)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细则》印发之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完成开具。

本文标签: 机动车  乘用车  并在  时间内  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