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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8
更新时间:2024-05-28 22:35:50作者:橙橘网
公办小学一年级
一、招生对象
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阜沙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1);
(三)阜沙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四)参加阜沙镇2024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确需申请跨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市户籍人员适龄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阜沙镇工作且截至入学报名时连续满一年(提交缴交社保证明),同时拥有阜沙镇房产(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
说明:1.阜沙镇户籍生因身体健康等问题确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于2024年6月7日前向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以下简称“镇教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监护人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到我镇各幼儿园或阜沙镇政府保安室(阜沙镇埠港东路1号)领取《广东省中小学生延缓入学申请表》填报,经批准后可延缓一年入学。2.上述的第二类招生对象及确需申请跨镇街就读的对象,监护人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到阜沙镇政府保安室(阜沙镇埠港东路1号)领取《阜沙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申请表(四类人员)》,于2024年6月7日前连同表中所要求提交的材料报送镇教体中心。
二、公办小学招生计划
三、学位分配办法
(一)户籍生、教育优待政策生、户籍人员子女、跨镇街就读学生学位分配。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区域范围划分原则上保持不变。当招生范围内户籍生、教育优待政策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将如数录取。当招生范围内户籍生、教育优待政策生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由我镇制订方案调整。户籍人员子女、跨镇街就读学生由我镇结合实际统筹安排。
(二)积分入围学生学位分配。积分入学入围的非本市户籍儿童,根据镇学位实际情况,制定原则进行分配,积分生要服从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视作放弃积分入学资格。8月上旬,接收学校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不按时到指定学校办理相关手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重新安排。
四、公办小学招生范围
(一)阜沙中心小学:阜圩居委会、大有村委会(含集体户)、阜沙村委会(含集体户)等户籍,电话:0760-23403523。
(二)牛角小学:牛角村委会(含集体户)、卫民村委会(含集体户)户籍、罗松村12小组等户籍,电话:0760-28159315。
(三)罗松小学:罗松村委会(含集体户,罗松村12小组户籍生除外)户籍,电话:0760-23406172。
(四)丰联小学:丰联村委会(含集体户)户籍,电话:0760-23400581。
(五)自主选择一所小学:上南村委会(含集体户)、阜东村委会(含集体户)等户籍。
说明:上南村委会(含集体户)户籍学生,若选择牛角小学、罗松小学、丰联小学入学,其监护人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6月7日前到阜沙中心小学门卫室领取《2024年阜沙镇公办中小学部分户籍一、七年级新生(有关的阜沙镇户籍生填写)情况登记表》,于6月7日前连同相关材料交到阜沙中心小学门卫室(即上南村委会<含集体户>户籍的学生,若选择阜沙中心小学入学,则无需填报上述登记表);阜东村委会(含集体户)户籍学生的监护人,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6月7日前到牛角小学门卫室领取《2024年阜沙镇公办中小学部分户籍一、七年级新生(有关的阜沙镇户籍生填写)情况登记表》,于6月7日前连同相关材料交到牛角小学门卫室。(若监护人不提交上述材料,由镇教体中心统筹安排。)
五、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4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
1.登记时间:5月31日9时至6月7日18时。
2.登记方法:法定监护人(一般要在系统中填写2个监护人的信息,一般不要只填写1个人的信息)登录“中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入学平台”)为子女登记入学报名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并按时核验。招生入学平台已对接市内幼儿园大班学籍,法定监护人须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信息时进行核对。
温馨提示:
(1)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阜沙镇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学生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2)法定监护人在系统填报材料时,户籍地、住址等材料必须填写详细(除按户口本的户主页记载填写完整外,还应填写村居委会、居住小区或生产小组名称等信息)。
(3)积分入学已确定入围的积分生只能选择积分所在镇街为拟就读镇街。
(4)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阜沙镇设立各幼儿园为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法定监护人预约后,携带资料前往下述地点,完成信息登记和核验。预约电话如下:
(二)志愿填报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志愿学校包括市直属公办学校(须符合相应的条件)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批次设定4个学校志愿,由学生家长自行选择填报。双胞胎(或多胞胎)可选择是否合并捆绑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合并捆绑后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镇街公办学校及面向镇街招生的民办学校。每个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含最多3个民办学校志愿),填报阜沙镇公办学校志愿的,必须符合上述的“公办小学招生范围”的对象要求,由我镇按各校的招生范围统筹安排具体学校。积分入围的学生入读学校由我镇统筹安排。第二批次志愿中,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由我镇按确定的学位分配规则进行安排。
3.符合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选择填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直接填报第二批次镇街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志愿,由我镇按各校的招生范围等原则安排入学。
注:家长填报的我镇公办学校志愿不一定为最终安排的学校,最终以我镇按制订的原则安排为准。
(三)信息审核
招生入学平台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可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教体中心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流程;信息审核不通过的,应于6月21日前按要求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
(四)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录取工作依据“顺序号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数,根据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从顺序号为1的学生开始,顺序号由小到大按学生志愿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如第一志愿学校未录满,则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录满,则看其第二志愿学校是否录满,依次类推,直至第四志愿,当第四志愿学校也录满时,该学生将继续等待第二批次录取的机会。如学生被相关志愿学校录取,则其后续志愿自行失效。市直属学校录取工作按招生通告执行。
第二批次录取工作原则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具体操作办法由我镇在本招生方案中明确规定。镇教体中心在8月5日前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五)入学注册
今年实行网上和现场双重注册工作,新生被学校录取后,应及时完成网上注册,同时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到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
1.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已网上注册的新生,镇街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市直属学校录取后,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市直属学校的录取,参与第二批次志愿投档。
2.被第二批次志愿镇街公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于8月9日前完成网上注册或放弃注册确认。逾期未注册视为放弃,参与信息补报,公办学校招生对象由我镇视剩余公办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信息补报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20日18时登录招生入学平台补报信息,我镇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学注册工作。
(七)注意事项
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学平台登记一条报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件登记两条或以上报名信息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果。
六、联系方式
(一)地址:中山市阜沙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镇政府5号楼101室)
(二)咨询电话:0760-23401873、0760-2340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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