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

更新时间:2023-10-07 18:55:43作者:橙橘网

株洲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

  一、株洲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如下:

  1.提取人必须是房屋权利人;

  2.职工家庭(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有效产权住房未超过两套;

  3.购买异地新建住房属首套房且申请公积金“又提又贷”的,申办购房提取业务的本套住房为职工家庭名下唯一有效产权住房,须核查异地公积金贷款属实且为家庭首笔住房公积金贷款;

  4.个人公积金账户未冻结 ( 首套房异地公积金贷款冻结除外)、未纳入黑名单;

  5.非销户类提取时间每次间隔12个月以上;

  6.未欠缴3个月(含)以上,且单位按规定完成公积金年审。

  二、提取时限

  合同备案之日起2年内,或不动产权证发证之日起1年内。

  三、提取额度

  1.本人和共有产权人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实际首付的发票金额,且与贷款本金之和不得超过总房价;

  推荐阅读:株洲公积金最新政策一览

本文标签: 公积金  住房  异地  名下  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