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既包括死者丧葬费用也包括其亲属的精神抚恤金等各种赔偿。
基于以上定义,首先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者的财产损害赔偿,这个观点在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已达成基本共识。因为死者已经死亡,也就是民事主体资格已经不复存在,民事权利能力灭失,其不可能作为权利的承受主体。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