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犯罪的解释规定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2024-03-24
更新时间:2024-03-24 16:16:54作者:佚名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且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5日。而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劳动合同法》第70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一次通过法律的形式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规范,第68条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定义: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因此,作为“小时工”可以与用人单位通过口头约定的方式,建立和确定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而与此不同的是,全日制用工下的用人单位则应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每小时工作实际上是法律的兼职工作。 兼职就业是指以小时支付的就业形式,同一雇主在一周内的平均日工作时间不到5小时,累计工作时间少于每周30小时。 如果同一雇主的平均日工作时间超过5小时或一周累计工作时间超过30小时,则视为全职劳动。 本规定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