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拆迁最新政策的内容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7-27 15:04:03作者:佚名

公房拆迁最新政策的内容是什么?

公房拆迁最新政策的内容有哪些规定?公房拆迁的相关内容是很多人都很关心的问题。公房拆迁怎么补偿?公房拆迁的补偿范围有哪些?公房拆迁最新政策对于拆迁的哪些方面提供了相应的规定?

公房拆迁政策详解:

一、公房拆迁协议由承租人签

房屋遇到拆迁时,有权利和拆迁人谈判并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是被拆迁人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首要条件。一般来说,房屋归谁所有,谁就有权利对涉及自己财产权利的行为进行处置。因此,对于产权房来说,一旦房屋遇拆迁,有权利和拆迁人进行谈判并签订补偿协议的就是产权人。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公有租赁房屋时,谁享有和拆迁人谈判签约的权利呢?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就是说拆迁公有租赁房屋的,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虽然也享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利益,但无权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现实生活中,因公有租赁房屋拆迁产生的纠纷很多,但大多都是因为享有签约权利的承租人对被拆迁房屋获得的补偿后,私自处分或欲占为己有而引起的。公有房屋的租赁权其实是居住权利的体现,其可以转化为财产权利。享有对该房屋居住权利的人员,对因该房屋引起的财产权利,均享有一定份额。那种认为承租人就是房屋唯一权利人的观点是错误的,是对物权的误解。

二、“空挂户”一般不享有权益

公有房屋承租是社会历史遗留的产物,也是社会福利性质的房屋安置方式。承租人租赁房屋后,与其同住的家庭成员和承租人一样享有该房屋的居住使用权。《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履行承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规定“拆迁人给予房屋承租人的货币补偿款、安置房屋归房屋承租人及其同住人共有”。这里提到了“同住人”的概念,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若干意见的通知中,明确该《细则》中的“同住人”是指以下人员:

1、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

2、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时在该房屋处已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 (特殊情况除外);

3、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居住一年和他处有无住房条件的限制。

当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产生纠纷时,究竟如何认定“同住人”资格呢?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也视为同住人: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其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本市其他公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2、一般情况下,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可以分得拆迁补偿款;

3、在被拆迁公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4、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居住房屋,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不能被视作同住人,无权分得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

1、将本来享有的他处公有住房权利予以处分,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

2、获得单位购房补贴款后已有能力购房而不购房,仍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

3、已在本市他处公有房屋拆迁中取得货币补偿款。

从上述解释可以看出,所谓的“同住人”就是指在承租的房屋内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在该房屋内实际居住的人员,实践中“空挂户”的人员一般不能认定为同住人。

三、承租人死亡如何确定后继者

在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其他居住人往往对承租人身份展开争夺。因为承租人是谁决定了谁有权和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法律规定也明确,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权某种意义上讲具有继受性,并不因承租人的死亡而丧失,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或者配偶、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那么究竟谁应该认定为新的承租人呢?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履行承租。也就是说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中具备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都可以继续承租。

《房屋租赁条例》及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房屋租赁条例的意见(二)》对由谁作为新承租人的先后顺序作了具体规定。根据规定,首先是由承租人家庭内部协商来确定由谁担任新的承租人,若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

(一)原承租人的配偶;

(二)原承租人的子女 (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三)原承租人的父母;

(四)其他人 (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为您推荐

公房拆迁最新政策的内容是什么?

房屋遇到拆迁时,有权利和拆迁人谈判并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是被拆迁人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首要条件。一般来说,房屋归谁所有,谁就有权利对涉及自己财产权利的行为进行处置。

2023-07-27 15:04

单位拖欠工资该怎么办(工作单位欠工资应该怎么办)

在处理拖欠工资相关纠纷的时候,是先与单位进行协商或者由第三方进行调解,如果协商不成或调解失败的话,那么才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此时,劳动者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提起劳动诉讼。

2023-07-27 15:04

交通事故赔偿时间限制规定

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无关的损失,诉讼时效应是从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两年。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诉讼时效应自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一年。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隐性伤害,诉讼时效应自隐

2023-07-27 15:04

客户企业逃废债的主要表现形式

利用公司分立方式逃废债。利用承包、租赁和转让方式逃废债。利用对外投资方式逃废债。利用低价出卖资产的方式逃废债。通过不规范兼并、联合、合资逃废债。利用不规范的股份制改造逃废债。

2023-07-27 15:04

怎么购买回迁房,有什么手续? 怎么购买回迁房,有什么手续呢

1、凭拆迁证明和身份证签订购房合同并结算房款。2、按合同规定交房款并取回发票。3、凭拆迁证和购房合同等到房产交易中心大厅办理房产证手续。4、视房屋面积大小减免或全免契税。5、凭房产证和契证到国土资源局

2023-07-27 15:03

最新回迁房买卖合同格式是什么?

出卖人甲方:买受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房产买卖合同,以资共同遵守。1、房屋情况。2、付款金额和付款方式。3、约

2023-07-27 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