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2023-07-23
更新时间:2023-07-23 12:03:32作者:佚名
二手房因为其相对价格要便宜一些,周边配套设施较完善,交通较便利等优势受到买房人的欢迎,二手房市场也日渐火热。二手房买卖也和新房买卖一样,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是不是有效的呢?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本文将会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二手房是相对于开发商建造的商品房而言,通常把开发商新建的第一次向社会销售的房屋叫做一手房,而从开发商处购买后,再次出售的房屋称为二手房。也就是说第一次交易的房屋是一手房,在此之后交易的房屋是二手房。单位的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的转让属于二手房转让。
商品房的销售是在开发商与买房人之间完成的,二手房的买卖是在房屋产权人与买房人之间完成的。由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用以规范商品房的销售,所以相对于商品房的销售而言,二手房的买卖更能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因而风险性也更大。以下就是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一、非房屋产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
有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卖人不是房屋的产权人,而是出卖了他人的(主要是在亲属名下的)房屋,事后又不能得到房屋产权人的同意。有的父母将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又将房屋出卖,因法律明确规定,监护人非因被监护人的利益,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而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法律上称为无权处分。
二、出卖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共有房屋形成的原因一般是:
1、因婚姻关系形成的夫妻共有房屋,虽然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实际上是夫妻共有房屋;
2、因继承形成的共有房屋,即房屋的所有人死亡,其合法继承人为二人以上,尚未办理遗产析产,其房屋产权应为继承人共有;
3、因拆迁形成的家庭共有房屋,即依据拆迁补偿协议,被补偿人为家庭中的数人,但是回迁房登记在了其中一个人的名下,实则为家庭共有房屋;
4、因共同出资建房、购房形成的共有房屋。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第四款规定 “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出卖人因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因而形成合同无效。
三、因房屋前期开发建设及销售违法无法取得合法产权的
开发商违反规划、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未能办理合法的销售手续等原因,不能办理房屋合法产权的房屋。比如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屋,因没有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是法律禁止上市销售的房屋。违章建筑也属于此类房屋。
四、已经设定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房屋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情形,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你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还遇到其他方面问题的,建议你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