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二审上诉条件是什么?
2023-12-21
更新时间:2023-12-22 09:09:45作者:未知
交通事故发生后会有交警根据现场的痕迹或者当时的监控录像以及对当事人的口供问询来推测、总结交通事故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37划分的意思就是交通事故的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承担,承担责任的比例是37开,那么交通事故责任37划分当事人的律师咨询流程有哪些呢,下面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编辑。
1、律师倾听当事人陈述,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当事人基本信息及其他当事人情况,与在事故中所处的地位;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情况;
(3)交警部门处理情况,有无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否有涉及交通肇事刑事犯罪;
(4)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情况,造成的财产损失项目;
(5)肇事车辆基本信息、肇事机动车保险情况;
(6)当事人对事故处理的心理预期。
2、 律师接待交通事故当事人咨询应了解的信息
(1)当事人姓名、年龄、户口所在地、婚否、亲属关系等情况;了解当事人有无受伤及治疗情况、有无伤残。如系当事人亲属前来咨询,则应了解其与受害人关系。
(2)了解肇事机动车驾驶员、名义车主、实际使用人、挂靠单位等车辆信息,有无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肇事车辆是否另投有商业险。
(3)了解事故有无经过交警部门处理,有无交通事故认定书。通过当事人提供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了解交警部门认定当事人是无责、次要责任、同等责任、主要责任抑或是负全责;初步分析事故原因及交警部门认定责任的依据。如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认定不服,则需要进一步了解与事故发生、责任认定有关的详细情况;了解当事人能否提供足以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
(4)当事人如有住院治疗,则进一步了解详细治疗情况,涉及的救治医院、具体治疗项目及治疗费用,结合当事人提供的病历、住院病程记录等资料,了解当事人住院天数、住院期间有无护理人员、误工时间、就医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住宿费用等;
(5)如有伤残,则询问有无经过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如无,则视情形决定是否需要建议当事人尽快到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或询问当事人是否需要律师提供此项法律帮助,以确定伤残等级;如已做伤残鉴定,则要了解鉴定机构是否合法,当事人伤残等级,出院后是否仍需继续受护理,是否需要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等。
(6)了解在同一事故中有无其他受损人及受损情况。
(7)咨询中应注意:当事人的情绪反应,尤其是死亡受害人的家属前来咨询的情况,接待律师应当对当事人表现出足够的同情与耐心,同时还要保持客观冷静,注意把握当事人的情绪波动。律师在回答或是询问的时候,语气尽量柔和,多用中性语词,避免使用足以刺激当事人情绪的字眼,更不能在当事人情绪激动的时候施以诱导或刺激,而应通过抚慰性或劝慰性言辞让当事人尽可能保持平静。
3、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一方前来咨询的,律师应了解以下几方面:
(1)了解当事人是否肇事机动车车主或者机动车实际控制人,了解其与机动车车主之间关系:雇佣关系、劳动关系、借用关系抑或其他。
(2)了解当事人驾驶证取得时间,准驾车型;所驾驶的机动车型号、车牌号码、有无年检、保险标志;核对事故发生时当事人所持驾驶证与有权机关核发驾驶证是否相符;肇事时所驾驶机动车与驾驶证注明的准驾车型是否相符。
(3)了解当事人有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是否存在以下情形: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
辆而驾驶的;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严重超载驾驶的;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4)通过当事人提供交警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了解当事人对事故发生所起作用、责任划分;了解当事人承担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责任或者无责;倾听当事人对事故的看法,对事故认定书的意见。如当事人对认定不服,律师应进一步了解当事人能否提供对其有利的证据。
(5)了解机动车投保情况,有无投保交强险、商业保险及保险金额。
(6)了解对对方当事人在事故中有无过错、过错程度,当事人有无可以依法减轻赔偿额的情形。
(7)了解事故中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
上述内容是小编整理编辑的有关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根据现场勘测得出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相关法律知识,有时候在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37分时,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会找自己的律师出面处理,那么对于大家提出的交通事故责任37划分当事人的律师咨询流程有哪些的这一疑问,上文中小编已经给大家做出了详细的解答,以上是详细内容,仅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