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招标人违法如何处罚?(招标人违法行为)
2024-01-10
更新时间:2024-01-10 09:17:13作者:橙橘网
一、民事案件法院立案后多久通知被告?
民事诉讼法院立案后的5天内会通知被告,被告收到通知后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民事诉讼被告有哪些基本的诉讼权?
1、起答辩和反诉;
2、承认和反驳原告诉讼请求;
3、对案件提出管辖异议。
三、民事诉讼被告提起反诉的条件有哪些?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四、民事诉讼中原被告有哪些应尽义务?
1、遵守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
2、不得伪造、隐藏、毁灭证据。
3、不得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或者贿买、胁迫他人作证。
4、不得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不得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
5、不得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
6、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人员执行职务。
7、当事人必须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决、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
原被告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所以法院立案以后肯定要通知被告,如果原告陈述的事实和理由根本不符合案件实际情况,被告不仅可以进行答辩,还可以提出反诉。只要民事诉讼已经被法院受理,原被告都应该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