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注明违约金法律有效吗?(借条注明违约金法律有效吗合法吗)
2024-02-21
更新时间:2024-02-21 17:21:00作者:佚名
一、买房合同解除后赔偿怎么算?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赔偿计算是需要根据对方的损失来判断。要依据解除的原因而定,如果因一方违约而解除的,合同有约定按合同约定赔偿,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损失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1、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2、卖方明示违约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房屋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即卖方明确表示将不交付房屋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3、先卖后抵押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未告知买方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4、一房二卖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5、隐瞒无证售房事实
卖房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6、隐瞒房屋抵押的事实
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7、隐瞒房屋已出卖或为拆迁安置房屋的事实
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当事人都要受到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拘束,出卖人要及时的交付房屋,买受人也需要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价款,但如何双方当事人之间通过法定解除、协商解除、约定解除的方式解除合同的,合同权利义务就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