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案件的共同侵权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24-02-29 17:23:11作者:未知

商标侵权案件的共同侵权如何处理?

一、商标侵权案件的共同侵权如何处理?

注册商标权共同侵权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共同侵犯注册商标权的行为,共同侵权由共同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上述被告不在同一地点,任何一个被告的住所地法院都对这一商标侵权的共同诉讼有管辖权,即权利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选择任何一个侵权人的住所地法院起诉,在起诉状中,原告可以以共同诉讼的诉因,将上述住所地不同的所有侵权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一个案件的诉讼。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判定商标侵权行为需考虑哪些因素?

商标如果注册了的话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商标被他人冒用的话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个人的商标权益。关于如何界定商标是否侵权,应当着重考虑以下因素:

1、被告是否存在主观恶意导致权利冲突发生的原因固然存在一些偶然的巧合,但较多情形下,仍是由于一方恶意搭便车,以牟取不正当利益所致。因此,审查被告的主观过错、主观恶意对侵权判断是十分必要的。

2、是否相同或相似,并造成混淆当事人所经营的商品与商品之间、服务与服务之间、商品与服务之间是否相同或类似,并造成混淆和误认,亦是判断侵权构成与否的重要因素。在判断时,既要对争议的主要部分进行对比,又要结合整体进行判断。

3、标识应当具有一定的显著性,如果是一般的经营者和普通的消费者都普遍认同的通用名称,一方当事人就不享有独占的权利,也不能排斥其他经营者的合法使用。

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如果是多个侵权行为人共同实施了侵害我国的商标权利人的权益的行为的,此时是需要共同处罚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共同处罚,在对每一个侵权行为人处罚的时候,也是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确定的。

为您推荐

商标侵权案件的共同侵权如何处理?

商标侵权案件的共同侵权的,此时可以由由共同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商标侵权的行为是我国严厉禁止的,而商标侵权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有些商标侵权是属于共同侵权,由共同侵权人承担侵权的责任。

2024-02-29 17:23

商标侵权代理服务协议如何收费?

商标侵权代理服务协议的收费标准,是根据具体的案件复杂程度、双方当事人协商等确定的。对于商标权侵权的案件,此时是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但是需要注意,向法院起诉是会产生诉讼费的。

2024-02-29 17:22

公司控股股东的刑事责任的承担规定是什么?

公司控股股东的刑事责任的承担规定是,只要是控股股东实际参与犯罪的,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在我国的公司内部的经营管理中,其实很多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于公司的经营是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的,要及时的注意自己的行

2024-02-29 17:22

故意伤害罪共犯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共犯认定的标准是结合行为人在犯罪中起到的作用等因素综合确定的。对于故意伤害行为的认定是非常重要,只有经严格的认定才能确定该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犯罪,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罪的认定,要结

2024-02-29 17:22

非全日制用工薪资标准如何确定?

非全日制用工薪资标准的确定,是需要根据案件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约定确定的。我国对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是十分的严格的,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用工形式、工资待遇及支付方式、试用期、社会保险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2024-02-29 17:22

在我国乱倒垃圾怎么罚款? 乱倒垃圾怎么处罚

在我国乱倒垃圾的罚款,是需要根据单位或者是个人乱倒垃圾的数量来确定的。需要注意的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一旦违反,执法人员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2024-02-29 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