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属于担保物权范围的是

更新时间:2024-02-29 19:59:38作者:未知

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属于担保物权范围的是

担保物权适用范围如下:

1、担保物权的适用必须是借贷、买卖等民事法律行为;

2、适用于借贷、买卖民事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3、适用于基于民事活动中合同法律行为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在借款、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可以设定担保。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不限于经济活动,还可以扩展到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的其他民事活动中。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本款明确了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是指本法所规定的担保物权可以适用的领域。本款将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限定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正确理解适用范围的规定,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担保物权适用于民事话动,不适用因国家行政行为(如税款)、司法行为(如扣押产生的费用)等不平等主体之间产生的关系。这是由担保物权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担保物权是平等主体之间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

第二,为了引导当事人设定担保物权,本法列举了借贷、买卖两种典型的可以设定担保物权的民事活动,但可以设定担保物权的民事活动很广泛,并不仅限于这两种民事活动。在其他民事活动中,如货物运输、加工承揽、无因管理、补偿贸易等都可以设定担保物权。

第三,在立法中,对是否允许设定担保物权担保因侵权行为产生的债权有不同意见。因侵权行为产生的债权不能用事先设定担保物权的方式加以保障,但因侵权行为已经产生的债权,属于普通债权的范围,可以用设定担保物权的方式确保债权的实现。

第四,本条第l款规定,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设立担保物权。这里的“其他法律”主要指海商法、民用航空法等法律,对担保物权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海商法、民用航空法也对船舶抵押权、航空器抵押权等作了规定。因此,设立担保物权还应当依据这些特别法。

在我国的民事主体之间,如果是发生了债权债务的关系的时候,一般是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只有在有了担保的情况下,才使得债务关系有了保障,在我国的法律上,也是规定了相应的担保物权的,此时是为了确保债务实现而设立的权益。

为您推荐

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属于担保物权范围的是

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是包括:第一,借贷、买卖等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借贷、买卖民事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担保物权没有时间限制的,此时会导致担保权人滥用担保物权,所以我国的法律也是规

2024-02-29 19:59

判拘役每个月可以见家人吗? 判处拘役的可以会见家人吗

判拘役每个月可以见家人的。在我国的刑事案件的处理中,如果是犯罪行为人做出了违法犯罪的行为,在经过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之后,进入到人民法院判决的阶段,如果是犯罪行为人的犯罪情节轻微的,

2024-02-29 19:59

被判拘役最长多久释放?(被判拘役最长多久释放)

被判拘役最长一年释放。在我国的刑事法律法规关于刑事处罚的方法的规定中,拘役是属于我国主要的五种刑事处罚的种类之一,此时一般是适用于犯罪情节相对比较轻的犯罪行为人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判处拘役也是有一定

2024-02-29 19:59

敲诈勒索罪拘留14天可以吗?(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

敲诈勒索罪拘留14天是可以的,此时是没有超过最长的拘留期限的。如果是犯罪行为人实施了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的,在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达到犯罪的立案标准的,在犯罪嫌疑人符合先行拘留条件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对嫌疑

2024-02-29 17:26

判处拘役同时可以判处缓刑吗?

判处拘役的同时,此时可以判处缓刑的,但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缓刑条件。在犯罪行为人违反了我国的刑事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之后,此时是会受到相应的刑事法律的处罚的,此时一般是处以主刑和附加刑的结合,如果只是拘役的话

2024-02-29 17:25

商标权软件著作权一样吗? 软件著作权与商标权

商标权软件著作权是不一样的,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保护的对象不同、范围不同、权利产生的途径不同、主管机关不同、目的不同、时效性不同等。对于商标权与软件著作权来说,虽然两种权利都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但是也是存

2024-02-29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