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帐单诉讼时效中断是合理的行为吗?
2024-03-01
更新时间:2024-03-01 17:10:27作者:未知
一、工伤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是怎样的?
1、工伤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若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单位辞退以下职员的时候需要支付赔偿金: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以及其他法定情形。
二、工伤职员被辞退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工伤职员若是存在以下情形,单位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并非所有的工伤职员都不得被单位辞退,根据规定,若是已经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员,还被鉴定部分、或者是全部丧失了劳动能力,单位就不得将其辞退,若是辞退,此时就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而任何违法辞退职员的单位,都需要按照规定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金。